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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尚胜:践行准则的“贵”与“重”

发布时间:2010-05-13   选择字号:[ ]  点击量:47次  收藏本文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贵在身体力行,重在狠抓落实。这是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的要义之所在。“贵”突出的是个体的学习与践行,是就党员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个人而言;“重”要求的是整体的贯彻与落实,针对的是各级党组织。抓好个体促整体,整体推进促个体,就能形成全党学习贯彻《廉政准则》的大气候。
        真学真知,真知真行,是学习践行《廉政准则》“贵”与“重”的起码要求。科学的思想是正确行动的先导。只有认真“学”,才能明白“知”,而“知”是“行”的基础,“行”则是“知”的目的和结果。领导干部只有认真学好《廉政准则》,才能理解熟记其中各项要求;只有经常用《廉政准则》告诫自己、警示自己、规范自己的行为,才能做到廉洁从政。因此,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领导干部必须提高贯彻落实《廉政准则》的理论站位,充分认识贯彻落实《廉政准则》对增强党的凝聚力感召力、推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升反腐倡廉建设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的重大意义,真正把学习贯彻《廉政准则》作为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来抓,真心实意地倡廉洁新风,自觉自愿地树清廉形象。
        领导带头,率先垂范,是学习践行《廉政准则》“贵”与“重”的关键环节。学习践行《廉政准则》,只有领导干部身先士卒,率先垂范,带头扑下身子真学真知、躬身实践,其他党员干部才会心悦诚服地跟着学跟着知跟着用,人民群众才会心甘情愿地凝聚在领导周围,才会有显著成效。这是因为《廉政准则》的对象,不是普通群众而是党员领导干部,党员领导干部学习践行《廉政准则》的示范作用,比其他工作更有直接的标杆性,更有广泛的影响力,更能彰显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信念和信心。因此,各级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负责人在贯彻实施《廉政准则》上,必须带头原原本本地学习,必须带头严格执行,必须带头坚决维护,自觉做到标准高于一般干部,行动先于一般干部,要求严于一般干部。
        加强组织,强化监督,是学习践行《廉政准则》“贵”与“重”的有力保证。胡锦涛总书记曾告诫全党,出台一个好的文件不容易,抓好落实更难。《廉政准则》历经试行、汲取成果、修改完善诸多程序和工作才正式颁布,实属不易,但要将其贯彻好落实好则更难。因此,做好贯彻实施《廉政准则》的监督就尤为重要。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既要靠自律更要靠他律,从这个意义上说,贯彻实施《廉政准则》仅靠领导干部自觉是远远不够的,还要靠监督外力的推动,尤其要靠我们纪检监察机关。这就要求纪检监察干部做学习《廉政准则》的引领者、贯彻实施《廉政准则》的推动者、维护《廉政准则》的监督者,切实维护《廉政准则》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群众评判,实践检验,是考量学习践行《廉政准则》“贵”与“重”最终效果的重要途径。党员领导干部是否真心实意地学习贯彻《廉政准则》,是否真正做到了“贵在身体力行,重在狠抓落实”,最终要靠效果来检验,靠群众来评判。首先要看党员领导干部是否真正学深学透,真正将《廉政准则》作为一面镜子,经常清除心灵上的污垢,纠正行为上的不端。其次要看是否与思想挂钩,存在的问题是否得到真正解决。最后要看党员领导干部作风是否得到真正转变,群众对他们是否真正满意。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学习践行《廉政准则》是否有效果,应注重群众的评价评判,切实把群众满意作为衡量工作、衡量干部作风的第一标准,以贯彻实施《廉政准则》为切入点,以自己“执政为民”的具体行动彰显贯彻实施准则的效果。(作者系河南省新乡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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