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市交运局纪检监察组:组织驻在单位专题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
来源:开封廉政网 2019-09-09 17:42

 

9月6日上午,驻市交通运输局纪检监察组组织驻在单位全体党员干部专题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以下简称《问责条例》)。

驻市交通运输局纪检监察组组长李刚带领大家全文学习了《问责条例》并进行解读,他表示,《问责条例》的修订,进一步规范和强化了党的问责工作,进一步明确了谁来问责、对谁问责、问责什么、怎么问责的问题,驻市交通运输局纪检监察组要把自身职责摆进去,用担当的行动诠释对党和人民的忠诚;《问责条例》明确指出问责工作应当坚持严管与厚爱相结合,充分体现了对党员干部的关心与关爱,为想干事、肯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党员干部提供了坚强的纪律保障,必将更好地激励全市交通运输系统党员干部在新时代干事创业。

会议要求,要认真学习领会,通过集体学习和个人自学,切实把《问责条例》学深悟透,把《问责条例》纳入主题教育学习计划,把具体要求转为具体行动,进一步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要推动贯彻落实,履行监督专责,协助驻在单位党组和局属各级党组织开展问责工作,进一步明确问责主体职责,压实管党治党责任,推动各个问责主体齐抓共管、形成合力,把制度的刚性立起来;要加强监督检查,要把贯彻执行《问责条例》情况纳入派驻监督重点,督促驻在单位党组和局属各级党组织立足本职、敢于问责、善于问责,确保上下贯通、执行有力,推动《问责条例》各项规定落到实处。

此次专题学习会,为推动驻在单位党组织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为全市交通运输系统构筑同向发力、协作互动的党风廉政建设和预防腐败工作格局,发挥了积极作用。(驻市交通运输局纪检监察组) 

责任编辑 司淑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