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4年9月25日至12月10日,省委第五巡视组对新乡进行了巡视,12月26日,省委巡视组向新乡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我市巡视整改落实情况予以公布。
一、坚持把巡视整改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好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由市委牵头,市四大班子齐抓共管,组织召开市委常委会、整改落实工作动员会、整改落实工作推进会、整改落实工作督导暨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席会等多次会议,进一步学习贯彻中央关于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要求和习近平总书记、省委书记郭庚茂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站在讲政治、讲纪律、讲大局的高度,把整改落实工作作为全市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政治任务,作为解决问题、促进工作的动力和契机,层层传导压力,层层落实责任,认真抓好落实。
(二)加强领导,统筹部署。2014年12月,成立由市委书记任组长、市长任第一副组长、市委副书记任常务副组长、相关市委常委为副组长的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整改落实工作的组织领导。2015年2月15日,根据工作需要和人员变动及时对领导小组成员进行了调整。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委办公室,建立了整改落实工作台账、周例会、简报报送等工作制度,及时把握整改进度,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制订印发市委关于《省委第五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方案》,认真对照省委巡视组提出的问题和意见建议,梳理出53项整改任务、208项整改措施,分为专项治理、专项督查、专题整改3类,分别明确责任领导、具体措施和整改时限。
(三)领导带头,率先垂范。市委常委班子坚持带头抓整改,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亲自审定整改方案,亲自跟踪整改落实。2015年2月14日,市长舒庆主持召开市委常委会议,研究市委巡视整改工作情况报告,并要求加强组织领导,抓紧时间查漏补缺,加强沟通协调,认真办理省委巡视组交办的案件。其他市委常委按照分工,抓好分管领域、分管部门的整改落实工作。各级各部门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真抓实做严管,形成了上行下效、齐抓共管的良好工作局面。
(四)严格督导,确保实效。坚持日常督导检查和集中督导检查相结合,强化督导问责,推进整改落实。2015年1月29日至2月4日,市委组织3个联合督导组,采取实地查看资料、座谈汇报、明察暗访等方式,深入到11个县(市)、区、平原示范区、新乡高新区、新乡经开区和19个市直单位开展集中督导,重点对市委整改方案、全市整改落实工作动员会、整改落实工作推进会精神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督导,对各级各部门建立组织、动员部署、制度建设、整改方案制订等情况深入检查,督促查漏补缺、从严整改。日常结合其他重点工作不定时组织开展督导。
(五)注重宣传,强化监督。充分运用政府网站、电视、报纸等媒体阵地,加大宣传引导力度,最大程度地赢得公众对整改工作的信任和支持。将开展领导干部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公款吃喝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开,设立和公布2部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着力发现和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促进整改工作落实。
二、关于省委第五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方面
1.关于认识不深刻问题。一是强化市级领导干部“一岗双责”意识。召开市委常委会议,专题传达学习了省纪委九届五次全会精神,拟把加强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岗位职责学习作为2015年市委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起草2015年市委、市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岗位职责,由市级领导干部签字背书,市委书记审核印发。坚持市级领导干部每半年听取分管和联系单位主要负责人党风廉政建设、作风建设、廉洁自律等情况汇报制度。把党内监督、“一岗双责”等内容列入2015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年度考核内容,加大考核督导力度。二是强化市直部门、县(市)、区领导干部“一岗双责”意识。制定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按照县(市)、区委、县(市)、区政府、经济与社会管理部门、党务与群团部门划分为4个类别,分别将内容细化为14项主体责任清单。加大“两个责任”落实情况所占考核分值,完成了对各县(市)、区、市直各单位2014年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考核工作,在市纪委十届五次全会上对考核成绩优秀的4个县(市)、区、43个市直及有关单位进行了表彰,向考核排名后2位的2家单位发出《作风建设暨反腐倡廉建设工作建议书》,市纪委将对这2家单位党组负责人进行约谈。严格实行“两个责任”落实情况半年督导制度,对2015年上半年全市各级各部门“两个责任”落实情况提前部署。三是强化市、县、乡三级党组织“两个责任”意识。在各级各部门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中明确要求,以履行主体责任、作风建设及遵守廉洁从政有关规定为内容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汇编了《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学习读本》,已发至市、县、乡各级领导干部进行学习。实行“两个责任”年度双报告制度,各级党委(党组)分别向上级党委和纪委以书面形式报告上年度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各级纪委(纪检组)分别向同级党委和上级纪委以书面形式报告上年度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情况。目前,市、县两级党委、纪委已分别报送了2014年履行主体责任、监督责任情况报告。实行述责述廉和民主评议制度。结合2014年年度考核,市委主要领导向省委考核组作了述职述廉述学报告,各县(市)、区、市直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全部向本单位党员干部作了述职述廉述学报告,接受评议监督。起草《新乡市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实施办法(试行)》,确保“两个责任”落实到位。四是强化党内监督与人大、民主、行政、司法、审计、社会、舆论监督。2014年11月,邀请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特邀监察员等100人,参加省考核组问卷调查。2014年12月,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行风评议代表等20人,对市直单位66个重点科室进行评议;邀请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特邀监察员等300人,对11个县(市)、区、118个市直单位“两个责任”履行情况进行评议。加强审计监督,对全市21名县处级领导干部进行了经济责任审计。春节前,由纪检监察机关牵头,邀请《新乡日报》、新乡电视台等媒体参与对饭店、娱乐场所等地方进行的明察暗访,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进行监督检查,并公布监督检查情况。
2.关于权责不具体问题。起草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清单,目前正在征求意见。严格执行市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试行)》,定期报送清单落实情况,并将其作为“两个责任”半年督导和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目前,全市各级各部门全部制定了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细则或措施。要求各级各部门在制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时,结合实际,明确措施、量化指标、确立标准。
3.关于落实不到位问题。一是层层传导压力。市委主要领导在市纪委十届五次全会、县(市)、区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会等会议上,要求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对履职情况进行自查,查找薄弱环节,坚决堵塞漏洞。市长舒庆在全市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廉政教育大会上,作了题为《忠诚履职 严于自律 做遵纪守法廉洁的表率》党课报告,各县(市)、区和部分市直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带头上了廉政党课。组织各县(市)、区开展“两责任一纪律”执行情况“五自查五自纠”工作,共查找问题256个,已整改238个。2015年1月20日,市委主要领导与市厅级领导及县(市)、区党政正职就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进行了集体约谈,并要求逐级进行约谈。各级各部门上报了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党风廉政建设“四个亲自”等自查情况,进一步明确了整改措施。二是着力解决部分县(市)、区直机关配备纪检组长问题。按照中央纪委、省纪委统一部署,推进县(市)、区直单位纪检监察派驻机构统一管理工作,要求各县(市)、区纪委统计报告未按规定配备纪检组长(纪委书记)的县(市)、区直单位名单。积极探索对县(市)、区职能相近的多个直属单位实行纪检监察“归口派驻”模式,深入了解掌握县(市)、区直单位、乡(镇、办事处)纪检组长(纪委书记)配备情况。三是加大纪检监察机关“三转”力度。召开全市纪检监察系统会议,专题学习关于“三转”的系列要求。市纪委监察局机关正在组织开展为期3个月的“学习新知识、适应新岗位、创造新业绩”教育活动。市纪委监察局机关完成了内设机构改革调整,在编制、职数总量不变的情况下,强化办案和监督力量,纪检监察室由4个增加至9个,执纪监督部门总数达15个,数量和人员编制分别占机关总数的71.4%和68%,目前人员全部调整到位。根据省纪委统一部署,开展县(市)、区纪委监察局机关内设机构调整。举办查办案件工作专题培训班,重点加强纪检监察干部查办案件技能技巧、案件审理及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相关业务知识培训。四是增强党员干部警示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深入开展“清风牧野·廉洁双节”2015年廉政集中教育系列活动,组织全市党员干部观看了《芝麻官下江南》《全家福》《鉴史问廉》等廉政剧目和教育片,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撰写心得体会1000多篇。向全市党员干部发放了廉政教育读本《剑指“四风”》2000余本。通过新乡市纪检监察手机报、“清风新乡”政务微博,提醒全市党员干部观看反腐倡廉微电影优秀作品与优秀廉政公益广告。市纪委、市中级法院联合印发《新乡市利用职务犯罪案件庭审开展警示教育的实施办法》《关于成立新乡市庭审教育活动领导小组的通知》,推动党员领导干部警示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组织市城乡规划局、市住建委、市国土资源局、市房管局及新乡高新区有关干部60余人,旁听了有关职务犯罪案件庭审。五是加大问题线索、案件办理力度。目前,中央巡视组移交问题线索723件,实际进入问题线索457件,已办结409件。省委巡视组交办信访案件4166件(不含重复件),已办结4007件,办结率96.2%。加快自办案件办理进度,目前,已将查处的4名县处级干部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六是推行“一案双书”制度。选择新乡市人大常委会选工委原副主任魏尚志、政协延津县委员会原副主席王春山案件开展“一案双书”工作。分别在市房管局、延津县政协和延津县交通运输局领导班子成员、机关中层干部参加的会议上,宣读了市纪委关于给予2人开除党籍处分、开除公职处分的决定,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检查建议,已收到市房管局、延津县交通局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整改报告。
4.关于监督不完善问题。市委、市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已按分工与下一级党组织负责人签订了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各县(市)、区,市直各单位党委(党组)负责人和纪委(纪检组)负责人在上报的履行主体责任报告和履行监督责任报告上签字背书。要求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每年至少对班子成员进行一次廉政约谈,班子成员按照分工每年至少对政府部门领导班子及成员进行一次廉政约谈。市本级近期未提拔调整干部,各县(市)、区认真落实了拟提拔干部任前廉政谈话制度。2014年第四季度,全市共诫勉谈话38人,其中县处级4人、乡科级34人。加强对公共资源活动的监管,持续完善“四位一体”服务监督体系,行政审批、公共资源交易、行政征收等系统与电子监察系统实现了数据有效对接。2014年深入开展了“公共资源交易机制规范提升年”活动,制定市、县两级公共资源交易场所建设标准和技术规范,预防腐败问题的发生。市行政服务中心积极做好行政审批项目改革后的“接、放、管”和行政审批服务标准化建设的基础性工作,提高行政审批效能。2014年10月至2015年2月,电子监察中心共对各类行政行为发出预警提醒短信6092条。2014年10月以来,已印发“四位一体”服务监督体系运行情况通报4期,对3个县(市)、区予以通报表扬,3个县(市)、区予以通报批评。
5.关于追责不彻底问题。认真贯彻落实《河南省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办法》,建立纪委常委会常态化研究责任追究机制,对发生重大腐败案件和不正之风长期滋生蔓延的地方和单位,研究责任追究措施。已起草《关于加强“一案双查”工作的意见》,进一步加大责任追究力度。严格落实责任追究案件报告和通报曝光制度,各县(市)、区,市直各单位每季度向市纪委报告责任追究案件情况,市纪委适时选择典型案例进行通报曝光。2014年第四季度,全市共责任追究领导班子7个,追究党员干部417人。其中,党政纪处分252人,组织处理165人,涉及县处级干部11人。
(二)整治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方面
1.关于少数干部以权谋私问题。一是着力解决部分领导干部收受房地产开发商巨额贿赂问题。加大腐败问题查处力度,建立了案件通报、协助查办、线索移送等工作机制,查处了魏尚志、邓伟锋等涉及收受房地产开发商贿赂案件。全面审查现行规划、土地相关规章制度,印发了《新乡市城乡规划局行政权力运行监督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年度计划指标管理规范农用地转用审批的通知》《新乡市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前置审查议事规则》,统筹安排使用“农转用”年度计划指标,严格落实土地备案和规划调整申报、审批、备案制度。通过编印《廉政教育手册》、观看记录片、定期学习等方式,加强规划、国土等部门干部职工廉洁自律教育,增强拒腐防变能力。二是着力解决部分领导干部卖官敛财,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严肃查处腐败案件,对发现涉嫌卖官敛财的人员及时进行组织处理。加强选人用人工作督查,重点对各县(市)、区及16个市直单位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范选人用人工作情况进行集中督导检查,对发现的问题督促整改落实。健全完善干部监督机制,研究下发了《关于健全完善新乡市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意见》《新乡市干部监督信息沟通具体操作办法》。三是着力解决部分领导干部“同乡利益链”问题。在全市开展收受企业贿赂和工程发包腐败“利益链”自查工作,杜绝违规审批、吃拿卡要、违规插手和干预项目实施、以帮企业“跑项目”为名义收受企业老板贿赂等现象。认真检查执行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审批办法不严格等问题,制定项目审批争取管理约束规定,明确了违规查处办法。加强公共资源交易开评标现场管理和项目评标,印发了《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开评标现场服务与管理办法(试行)》,全市财政资金投资建设项目已全部实现公开透明选取招标代理机构。2015年1月1日起市本级所有进交易中心交易项目监督各方主体全部进入集中监督室,通过技术手段依法履行监督职责,杜绝非评标委员会人员非法干涉评标过程现象。加强政府采购工作人员日常廉政教育,定期组织学习相关法律法规,防止违纪违法事件发生。
2.关于有的领导干部对家属、身边工作人员要求不严问题。一是严惩违纪违法等腐败行为。对贾全明案件涉及的2名县处级干部给予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二是认真梳理排查问题线索。根据省委巡视组转办线索,对市房屋征收办公室主任孙静文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立案调查并采取“两规”措施,已移交司法机关处理。三是发挥典型案件的警示教育效果。印发了《关于2014年全市查处违纪违法典型案件情况的通报》,将2014年查处的5起违纪违法典型案件在市纪委全会上进行通报。拟于近期举办领导干部家属廉政教育会议。四是强化教育引导。组织市住建委、市国土资源局、市城乡规划局、市房管局、市交通运输局等单位中层以上干部700多人,分2批到省第二监狱听取部分职务犯罪服刑人员现身说法、观看警示教育片。五是加强公共资源活动监管。通过全面推行建设工程网上报名、保证金统一结算系统等技术手段,制定配套管理制度,加强工程建设领域围标串标防治工作。六是加强重点领域治理和风险防控。市纪委十届五次全会将省委巡视组反馈问题作为2015年查办案件的重点,明确提出严肃查处资产、资源、资金管理混乱和交通、土地、规划、政法等领域腐败问题,对违规干预插手重大事项的领导干部记录在案,严肃处理。
3.关于资产、资源、资金管理混乱问题。一是加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开展国有资产监管专项检查,重点检查财务管理是否规范、国有资产收益是否及时如实上缴、是否按规定进行产权登记等。系统梳理现有各项产权管理制度,实行国有资产年报统计和每月财务快报动态监测机制,引入国有资产评估竞争机制,进一步健全筹资、投资、担保等企业财务风险管理机制,将国有资产评估项目检查由原来的两年抽查一次变为一年检查一次。规范国有资产处置审批程序,实行“基层单位——主管部门——财政部门”三级审批制度。完善企业内部资产处置决策行为,落实资产处置公开公告制度,规范国有资产处置收益核算。强化审计监督,把具备审计条件的10户国有企业纳入审计计划,3年轮审一遍,其中2015年审计3户企业。加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和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监督力度,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每月确定一个主题,组织国资管理干部开展国资监管法律法规知识学习,提高依法办事、依规监管水平。二是对部分县(市)、区法院和检察院执行款、工程款等长期挂账问题进行专项治理。在市、县两级法院、检察院开展执行款、工程款等长期挂账问题专项治理活动,法院系统在执行款方面,涉及案件共170件,符合执行款发放条件的109件已全部发放完毕,对未发放的61起案件按照未发放原因分为“异议中止、再审中止、争议协调、申请人暂不领取”四类,逐案分析,做好春节后执行款发放工作。检察系统在工程款方面,发现一个基层检察院存在挂账问题,2月2日已转到施工单位账户。建立监管长效机制,市中级法院制定了《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工作廉政纪律的规定》,市检察院建立了全市检察机关工程建设监督机制,坚决杜绝类似问题发生。
(三)整治重点领域腐败方面
1.关于交通、土地、规划、环保等领域腐败案件相对集中问题。加大问题排查力度,市交通、土地、规划、环保等部门结合工作实际,成立领导机构,建立工作台账,公布举报电话,对超范围划拨土地、干预依法行政、权钱交易等容易滋生腐败的重点环节、重点岗位进行了全面排查。完善制度体系建设,进一步修订完善了《新乡市交通运输系统治理公路“三乱”工作考核办法》《新乡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实施细则》《新乡市环保局廉政风险点管理监督公开透明运行工作手册》等制度,建立健全了规划审批和违法建设查处、“农转用”办理等规定。建立健全轮岗工作制度,对容易滋生腐败问题的重点岗位人员定期轮岗。采取领导干部上党课、举办廉政教育讲座、旁听职务犯罪庭审等措施,加强廉政教育,筑牢反腐倡廉思想防线。
2.关于民生领域贪腐突出问题。一是开展民生领域贪腐问题专项治理。在全市开展了民生领域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大检查,主要对2014年财政下拨的教育、卫生、水利、扶贫等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建设和控制制度建设落实情况进行调研检查,并组成5个调研检查组对辉县市、延津县等8个县(市)、区的13项民生资金使用情况开展重点检查。强化源头控制,出台《新乡市卫生事业专项资金项目管理暂行办法》,正在研究制定《新乡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新乡市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等文件,建立健全了农村扶贫项目公示、联合验收等制度,教育部门制定教育专项资金、公用经费使用管理等方面财务制度20多项。制定民生资金审计监督办法,已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审计,2015年将实施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基本养老保险审计。采取通报违纪违法典型案件、发放新《预算法》读本、签订廉政工作目标责任书等措施,加强专项资金使用单位人员的宣传教育。二是着力解决拆迁补偿款发放不公正、不透明引发的群体性上访问题。在市征收办,各县(市)、区等15家单位,集中排查了2011年以前批准实施的遗留项目、2011年以来55个征收拆迁项目以及11个征收补偿决定。印发《新乡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工作流程图(暂行)》《新乡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流程图(暂行)》,进一步规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和评估工作。严格执行新的《新乡市地上(地下)附着物补偿标准》,落实土地征收“两公告一登记”制度,确保征地补偿公开足额补偿到位。
3.关于政法领域腐败严重问题。在全市政法系统迅速开展教育活动,建立政法干警违纪违法登记台账,完善政法各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制度,加大对政法干警违纪违法问题的查处力度,省委巡视组进驻以来,全市共查处政法干警违纪违法案件41起、66人,给予党政纪处分65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1人。全市公安机关注重加强教育引导,巡回播放警示教育片《红色警戒线》,全市4800余名民警观看和参与讨论。出台了《关于加强基层公安机关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见》《全市公安机关实施廉政谈话和约谈制度暂行办法》等9项文件,研究制定了《全市公安机关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检查考核办法》,分别将党委主体责任细化为8项45条、纪委监督责任细化为3项15条,由市公安局党委成员带队对各县(市)公安局、市公安局各分局进行考核。省委巡视组向市公安局移交的问题线索目前全部核实完毕。全市检察机关开展了“周周讲纪律”活动,市检察院编制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目标量化考核实施细则》,建立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台账,坚持“月控季评”制度,每月组织所有干警进行廉政风险自我防控,每季度组织开展部门负责人评干警、班子成员评分管部门负责人、检察长评班子成员活动。全市法院系统开展了“廉洁司法集中教育活动”“三案”自查活动和“人民法庭庭长履职情况自查活动”,实行廉政监察员制度、领导干部过问案件情况登记追究制度,严格落实市中级法院《关于在审判执行工作中防止法院内部人员干扰办案“十不准”规定》,保障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全市各级法院共收集“三案”线索21件,其中已立案初查3起。市司法局召开全体干警警示教育会、司法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通报了对11名违纪干警的处理结果,排查廉政风险点95个,组织市监狱168名干警对照问题查找不足、撰写了自查报告并在监管安全承诺书上签字。
(四)反对和遏制“四风”方面
1.关于真正树立为民意识问题。制订下发了《关于落实中央和省委深化“四风”整治巩固和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有关安排的实施方案》,召开全市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督导工作总结暨表彰会议,对整改清账行动再动员再部署,督导工作由全程驻点督导调整为巡回督导、专项督导和随机督导,整改落实情况纳入年度考核。筹备成立新乡先进群体精神研究会,围绕新乡先进群体精神的理论研究、传承弘扬、创新发展等深入开展工作,并将新乡先进群体精神作为巩固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和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的学习培训内容。制定2015年党员教育培训计划,计划对乡(镇、办事处)党(工)委书记、社区党组织书记和主任进行培训,培训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各300名。持续推进党员义工活动,全市党员义工网已经建成,正在着手开展党员义工服务队电子注册和人员更新工作,促进为民服务常态化。
2.关于形式主义依然存在问题。一是对文风会风问题开展专项督查。注重组织各级各部门进一步加大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20条意见及我市关于改进文风会风系列文件的学习贯彻力度,形成了浓厚的转变文风会风氛围。派调研组赴5个县(市)、区和10个市直单位,就文风会风存在问题开展调研、督查,查找存在问题,制定改进举措。制定《关于进一步改进文风规范公文处理的意见》《关于进一步严肃会议纪律加强和改进工作作风的通知》,拟于3月份下发。召开市委农村工作暨扶贫开发、林业生态建设会议,以三会合一的形式精简会议,腾出精力抓落实。2015年以来退回拟以市委和市委办公室名义发文的代拟稿10件,降格、降文种发文6件,较去年同期减少发文23%;全市性会议数量较去年同期减少8.3%。加强对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督查,建立市委2015年经济社会发展重点工作和重点建设项目五大台账,下发了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市政府重点工作督查的通知》,严格执行现场督查、月通报、电子台账跟踪问效制度,确保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落到实处,避免出现以文件落实文件、以会议落实会议现象。二是积极稳妥推进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全面自查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存在的问题,逐个梳理全市已启动的272个社区,初步查找出存在问题社区127个,已建立台账,正征求各县(市)、区意见进行完善。按照“五规合一”要求,推进新农村建设规划编制工作,确保成熟一批、规划一批、申报一批。建立新型农村社区规划建设管理审批机制,适时召开全市评审会议对新启动或完善提升社区规划进行技术审查。着力解决近郊村拆迁和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区外拆迁难题,对于适合城中村改造的社区,鼓励纳入城中村改造,已批复同意19个社区、27个村申报城中村改造项目。市财政筹措2300万元资金,重点用于解决社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配套不完善问题。加快推进一类社区建设,年底基本达到建成条件,避免“半拉子”工程。三是紧密结合实际做好财政预算工作。组织全市财政系统和预算单位深入学习领会新《预算法》主要精神,提高思想认识和业务能力。编制新乡市中期财政规划,印发《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编制中期财政规划(2015年~2017年)的通知》,将债务收支纳入预算管理,进一步强化绩效预算管理,加强对县(市)、区编制财政预算的业务指导。合理安排支出预算,在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和保稳定的基础上,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积极优化支出结构,严格政府投资项目资金安排,集中财力办大事,提高经济社会发展的质量和效益。坚持“无预算不支出”和“先有预算后有支出”,对必须追加的民生支出和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支出等项目,开展评审论证,编报项目文本,经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公开财政预算,待市人代会审查通过2015年市级财政预算(草案)和市级部门预算(草案)后,财政部门20天内批复预算单位,预算单位20天内公开部门预算,接受社会监督。着力加快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加大民生支出力度,努力实现2015年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与GDP同步增长。
3.关于官僚主义严重问题。一是全力推进棚户区改造。开展全市棚户区改造项目进展情况普查,目前全市在建棚户区改造项目151个,启动项目77个,谋划项目88个,其中在建项目已列出工期计划的70个,存在问题和困难的项目8个,已竣工面积约16.6万平方米,已安置拆迁户1576户。通过调研对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进行全面梳理,分类建立整改台账,列出具体工期计划,向项目进展较慢的单位发出了整改通知。制定了《新乡市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项目屋顶绿化计算规则》,正在研究制定《新乡市棚户区居民安置联动监管办法》《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项目土地分宗出让意见》。建立棚户区改造项目用地审批绿色通道,提高用地办理工作效率。加强项目建设进度督导,实行周督导、月统计、季排序、年考核。进一步规范拆迁工作,加强宣传,强化沟通,主动通报有关情况,各责任单位正按照拆迁合同足额发放周转金,争取群众理解和支持。二是开展非法集资专项治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非法集资情况大排查,将相关公司分为“存在风险隐患类”“超范围经营类”“正常经营类”三类,重点加强对第一、二类公司的管控,派驻工作组,细化责任分工,全力做好各项处置工作。厘清河南腾飞集团借贷账目和借贷关系,目前腾飞集团群众集资情况登记工作基本结束,全市累计登记人数37424人,累计登记金额251231.52万元,我市辖区内共有腾飞用款企业42户。共冻结腾飞集团及其关联企业银行账户资金5595.5万元,追缴现金60.93万元,冻结保险理财金额652万元,冻结证券账户金额50.3万元(时值);查封房产142套(101596平方米)、土地7块(62126平方米)、各类汽车48辆。下发了《关于严禁党员和公职人员参与非法集资活动的规定》,在各县(市)、区和市直机关开展了《不参与非法集资活动公开承诺书》《参与非法集资活动整改承诺书》的承诺签名活动。切实做好集资群众信访稳控工作,各县(市)、区通过制定集资问题接访台账、建立推选两级对话代表机制、开展大接访大走访大约访大劝访活动等措施,积极引导群众理性表达诉求。出台我市重点行业风险监测和处置预案,开展集中整治投资类企业非法集资专项工作风险排查和登记,建立了投资类企业信息库,在市发改委网站对321家投资类企业信息登记和分类情况进行为期一个月的公告。加强对发证的11家担保公司日常监管,每月查看托管资金和银行对账单。加强防范非法集资宣传引导,从2014年6月起开展为期一年的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三是加快新晋高速块村营至营盘段建设。市政府与中港集团正式签订了合作协议书,省交科院组织专家对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了评估,完成并提交了项目前期投入审计报告,得到了中港集团认可。目前正在加快推进项目前期准备工作,力争2015年5月底项目建设全线展开。
4.关于基层干部作风突出问题。一是开展职能部门和领导干部不作为、慢作为和乱作为专项督查。深入开展政风行风公开评议活动,300余名评议代表对80个政府部门和公共服务行业政风行风建设情况进行电子测评,新闻媒体现场监督,测评结果在《新乡日报》《平原晚报》公布。加大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行为的问责力度,目前正在修订完善《新乡市人民政府行政效能监察办法》。开展作风纪律明察暗访,集中整治作风涣散、纪律松弛、“冷、硬、横、推”等问题,共检查单位411个(次),处理单位48个(次),处理人员360人(次),其中党政纪处分44人(次),组织处理316人(次),发出督办通知书93份。强化社会、舆论的监督作用,播出电视问政栏目《面对面》直播节目20期、反馈节目22期,受理群众关心的问题2793件,现场解答239件,按程序转交相关部门的2554件问题均在规定时限内予以办结。二是开展行政执法专项治理。在全市具有行政执法职能的单位和部门集中开展推诿扯皮、骄横冷漠、滥用职权等问题专项治理,共发现查处违规违纪问题159件。各级行政执法部门开展行政执法专项清理活动,重点排查非执法主体和不具有执法资格的人员参与执法问题,加强对非执法主体参与执法行为的监督检查,规范行政执法单位的工作职责和执法权限。促进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市政府制定并严格落实《关于公布市长副市长行政职权目录和市长副市长职权运行流程图的通知》,切实按制度办事。卫辉市、辉县市、新乡县等通过行政执法部门职权目录、权力运行流程图的编制和公开情况专项治理,公示《关于公布取消承接调整和保留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印发《政务服务指南》等措施,接受群众监督,进一步规范从政行为。三是加快基层四项基础制度建设。抓好基层四项基础制度示范点建设,确定卫辉市及其4个乡(镇)、红旗区及其3个办事处为全省示范点,已制订实施方案。召开全市、县、乡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会,要求有关县(市)、区和乡(镇、办事处)将落实四项基础制度情况作为专项内容进行述职,强化责任意识。结合我市实际,探索完善基层四项基础制度建设,研究制定我市《基层民主科学决策机制暂行办法》,进一步深化完善“四议两公开”工作法,推行月末干群议事会、村民代表提案制等特色做法;研究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便民服务工作的意见》,在全市各乡(镇、办事处)全面落实以民情日记、代理代办、扶贫帮带为主要内容的联系服务群众“三项制度”,推进县级便民服务中心、乡镇便民服务站、村便民服务点三级便民服务体系建设;研究制定《关于完善基层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机制的意见》《基层党风政风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制定印发《新乡市关于贯彻落实全国全省2014年~2018年党员教育培训工作规划的实施意见》,制定完成2015年度培训计划。加强基层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工作,建立矛盾纠纷排查调解工作机制。认真落实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切实加强基层矛盾纠纷的源头预防,开创了以“五六七”工作法(动态评估“分五步”、综合评估“分六步”、自评“分七步”)为主要内容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模式。已建立《关于进一步落实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月报告制度》等制度,坚持村(社区)每天一排查,乡(镇、办事处)每周一分析,县(市)、区每半月一调处,市每月一汇总交办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制度,实现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四是着力整治辉县市信访量多年居高不下、“四风”严重问题。切实加大信访工作力度,抓好领导接访工作,每月初公开县级党政领导每日轮流接待群众来访信息,认真完善领导接访台账。2015年以来,辉县市领导共接访40起155人,目前已办结案件24起,剩余16起正在办理中。坚持依法治访,开展巩固信访稳定百日攻坚成果后续活动,将时间延期至2015年3月底。2月25日、26日组织召开两次会议,对领导公开接访、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积案化解、责任追究等工作进行了部署。加大双向追责力度,对寻衅滋事、以访牟利、缠访闹访的违法上访者,依法刑事拘留11人,依法批捕9人,依法判决4人;对因重视不够、措施不力、不认真解决问题造成非正常上访的实行责任倒查。公示了第一批行政执法事项,将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审查及业务培训工作列入专项计划,切实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在辉县市各级党员干部中集中开展反腐倡廉教育,加强权力运行监督制约。规范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工作,公开政府职能部门和公共服务单位的工作职能、办事程序、服务承诺和便民措施,公开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监督。深入开展“四风”问题专项整治,不间断开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快查严办。2015年2月份以来,先后组织20个检查组集中开展了6次较大规模的监督检查,共查处违规停放及未封存公车问题4起,对所涉及车辆的单位负责人进行约谈,对使用人责令作出深刻检查。在全市组织开展工作作风纪律专项监督检查活动,对各单位进行明察暗访,同时要求各单位认真自查,自查和处理情况每月25日报辉县市纪委监察局。公开纠风、信访、效能投诉电话,随时受理群众举报和投诉并建立台账,2015年以来,共接到群众举报41件,目前正在办理中。认真落实辉县市委《关于进一步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强化责任追究的实施办法》,明确“十项制度”“十条禁令”和追究办法,进一步健全了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损害经济发展环境行为的问责机制。将行风评议活动由一年一次增加到一年两次,对后3名市直单位和垂直单位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深入开展服务型党组织创建活动,辉县市四大班子领导严格落实包乡镇、包村和联系企业(项目)“两包一联”责任制,在市直单位全面推行进门引导服务和公开办理事项、办理程序、办理人员“一引导三公开”制度,在乡镇全面推行民情日记、代理代办、扶贫帮带“三项制度”,在村级深化推广“党群服务站”,通过强化市级行政服务中心作用,完善乡镇便民服务大厅功能,在村设立便民服务点,解决好县、乡、村三级“一站式服务群众”问题。
5.关于顶风违纪行为时有发生问题。印发《关于开展领导干部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关于开展公款吃喝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专项治理时间为2015年1月至5月,目前,已查处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问题4起、公款吃喝问题1起,5人受到了追究处理。已起草《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拟于3月份印发。不间断开展对公车私用等违反公务用车管理规定行为的监督检查,1月30日、2月14日共对违规使用公务用车的8个单位在全市予以通报。印发《关于加强元旦春节期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通知》,在全市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进行集中监督检查,对党政事业单位、餐饮娱乐、旅游景点、商贸中心、医院等438个场所进行明察暗访,将疑似违规的33部公车在《新乡日报》等媒体公开曝光。2015年以来,全市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43个,追究处理51人,其中党政纪处分23人。对31起违规使用公车问题责任人进行了严肃处理,其中党政纪处分8人,组织处理27人。
(五)执行民主集中制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方面
1.关于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不够严格,存在民主与集中“双不够”问题。一是完善制度机制。结合新乡实际,起草形成市委《关于进一步坚持民主集中制,提高党委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水平的实施意见(试行)》。二是强化宣传教育。将民主集中制列入2015年度市委中心组学习计划和市委党校教育培训计划,通过学习、培训提高党员干部执行民主集中制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三是坚持在“三重一大”问题决策中充分发扬民主。认真落实市委出台的《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重大决策事项听证咨询制度》等规定,下发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规定》《关于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的意见》等文件。对重点工作广泛征求意见,召开全市老干部情况通报会,认真听取老领导对《政府工作报告》和市委、市政府工作的意见建议。通过新闻媒体等多种渠道广泛征集民意,确定了市委、市政府2015年十项民生工程。四是着力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总结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专题民主生活会的有效做法,制定了《新乡市县以上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实施细则》。
2.关于选人用人导向存在偏差问题。一是营造良好的选人用人环境。注重乡镇干部队伍建设,深入各县(市)、区就“如何加大选拔使用乡镇干部力度”开展专题调研,找准存在问题,为制定我市加强乡镇干部队伍建设实施办法作好准备。深化干部制度改革,明确了2015年重点任务,在树好用人导向、创新干部选用方式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严肃选人用人纪律,明确将违反组织人事纪律问题作为2015年从严问责的重点任务,加大对跑官要官、说情、打招呼等用人上不正之风的查处力度。二是规范干部考察任用。根据省委《关于改进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若干意见》(征求意见稿)精神,正在研究制定我市贯彻办法。规范干部选用程序,在“动议提名”环节,综合有关方面建议和平时了解掌握情况,加强推荐前的酝酿沟通;在“确定考察对象”环节,将民主推荐与平时考核、年度考核、一贯表现等情况综合考虑,把好干部的资格、素质、品行、业绩关;在“讨论决定”环节,落实党委(党组)在选人用人上的主体责任,充分发挥党组织的集体把关作用,结合班子结构、岗位需求、职数、匹配度等情况开展综合分析研判,并进行风险评估。严格干部选任标准,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及考察方案确定的任职资格条件进行审核把关,不符合条件的取消拟任资格。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任职公示制度,公示期限不少于5个工作日。严格落实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制度,对提拔担任非选举产生的领导职务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胜任现职的正式任职,不胜任的免去试任职务。三是健全干部考核评价体系。修订《新乡市县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办法》,坚持“目标考核、班子建设考核和社会评价”三结合,采取上级评、同级评、下级评、考核组评的“四维”评价方式,开展了2014年度综合考核工作。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对综合考核排名靠前的单位进行表彰并提高单位领导干部年度考核优秀等次比例,对考核优秀的干部同等条件下优先重用,对综合考核得分较低且经组织考核确实存在问题的干部进行组织处理。四是加大干部交流力度。完善干部交流机制,制定了《关于进一步推进领导干部交流的办法(试行)》。统筹干部调配,打破干部“部门化、地域化”现象,优化领导班子结构,激发干部队伍活力,结合干部调整有序推进干部交流。今年面向基层选调21名优秀年轻乡科级干部交流到市直机关任职,从基层选派59名干部到市直机关挂职,从市直、企事业单位选派34名干部到乡镇挂职,从市直机关选派300余名干部驻村开展帮扶工作。五是注重优秀年轻干部培养选拔。建立健全年轻干部工作机制,起草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年轻干部工作的意见》。加强年轻干部培养教育,制定了2015年培训计划,拟培训干部150名。强化实践锻炼,下发了《关于选派优秀年轻干部挂职锻炼的通知》,36名选派到信访维稳一线挂职锻炼的干部已到位,其他挂职干部计划于3月份全部安排到岗。结合省委组织部统一部署,积极做好2015年新一轮后备干部集中调整工作。加大年轻干部选拔力度,继续开展2015年选调生“绿色通道”遴选工作。对全市干部队伍情况进行了摸底调研,查找了年轻干部配备与上级目标的差距,为选拔优秀年轻干部打好基础。
3.关于拉票贿选、买官卖官问题比较严重问题。一是开展带病提拔倒查工作。对2013年度受到撤销党内职务或行政职务以上处分的乡科级干部选任过程进行了集中倒查。二是加强民主集中制建设。将学习贯彻民主集中制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纳入市委党校2015年春季主体班培训内容。把发扬民主与党委(党组)领导和把关作用结合起来,进一步扩大干部工作中的民主。改进完善民主推荐办法,将民主推荐与平时考核、年度考核、一贯表现等情况综合考虑。三是加大问题查处力度。继续畅通举报渠道,对通过来信、来访或“12380”举报电话受理的拉票贿选、跑官要官、买官卖官等选人用人问题举报及时查处。在2014年村级组织换届选举中,提出了“十个严禁”“八个不准”的纪律要求,查处违反换届纪律、拉票贿选案件违纪违法人员46人。
4.关于考察不准、“边腐边升”较为突出问题。一是完善干部考察工作机制。严格干部考察环节,注重抽调综合素质高、责任心强、熟悉干部工作的人员,认真执行干部考察工作责任制、考察回避等制度,提高考察工作质量。考察对象确定时,及时征求纪检监察机关的意见,干部任用前征求检察、审计等干部监督成员单位意见。将干部考察与干部年度考核、平时考核结合起来,加强分析研判,确保人岗相适。组织人员深入调研,广泛听取对干部考察工作的意见建议,为下一步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干部考察工作的办法》作好准备。二是严格干部日常管理。加强干部培养教育,认真落实省委组织部2015年春季主体班调训任务。加强干部日常管理,建立谈心谈话机制,出台了《关于建立健全党员领导干部谈心谈话制度的意见》;健全完善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改进组织部门与纪检监察等执纪执法机构信息沟通办法;健全完善经济责任审计制度,探索实行经济责任审计对象分类管理办法和领导干部离任经济责任事项移交办法。加大个人事项报告抽查核实力度,对61名县处级干部2013年度个人报告事项进行了抽查核实。对2014年度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情况梳理汇总,并结合平时掌握情况进行分析研判。三是选优配强县(市)、区领导班子。加强分析研判,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了《关于对领导班子及成员综合分析研判的办法(试行)》。按照人岗相适、选优配强的原则,重点对部分县(市)、区党政正职进行了调整、补充,新选拔4名年富力强的优秀干部充实到党政正职岗位。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进一步规范县(市)、区委常委民主生活会制度,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把维护班子团结作为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对影响团结的主要责任人及时进行组织调整。
5.关于“三超”治理难度大问题。按照2016年9月底前完成县处级领导干部超配消化任务、2017年9月底前完成乡科级领导干部和非领导职务干部超配消化任务的总体要求,制定了消化计划,目前,我市已超额完成2014年第四季度消化任务。加强备案审批,凡没有空缺职位的单位和部门,不再配备新的领导成员;对没有完成超职数配备消化任务的,不得新提拔任用干部。巩固治理成果,对违规提高干部职级待遇的“土政策”及干部任职年龄“一刀切”问题整改情况进行了集中检查,防止问题反弹。
6.关于干部档案管理及党委研究干部任免事项的会议记录不规范问题。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工作的通知》,规范了材料收集归档范围,明确了材料收集归档要求。召开全市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会议,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市、县两级组织部门正在组织力量,对所管理干部人事档案进行审核。进一步规范干部任免事项会议记录,下发了《规范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会议记录暂行办法》,对会议记录的完整性、真实性和准确性作出明确要求。严格监督检查,对发现的记录不全面不完整、未按要求格式记录等问题,督促相关部门和单位抓紧按要求进行规范。加强教育培训,结合召开全市组织部长会议,通过以会代训方式,对规范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会议记录事项、增强领导干部讨论决定干部责任感和记录人员责任心提出明确要求。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我市整改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效,但还只是阶段性的,还存在部分单位组织领导仍需强化、个别单位整改进度比较滞后、牵头单位督导力度有待加强等问题,必须持续狠抓,久久为功,以实实在在的整改成效取信于民。一是敬终如始抓好整改落实。克服喘口气、歇歇脚的思想,始终坚持标准不降、力度不减,做到重视程度、组织领导、认真细致、协调配合、统筹推进、督导问责“六个始终如一”,把握工作进度,倒排时间抓落实,努力把各项工作往前赶、往实做,集中力量、对症下药,以重点突破带动持续整改落实。二是着眼长远完善制度机制。落实管党治党要求,在深入推进整改落实工作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注重预防,深入查找和分析管党治党方面存在的不足和原因,进一步健全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作风建设常态化机制、民主集中制、党内政治生活常态化制度、干部选拔任用等相关制度机制,构建责任清晰、履责到位、追责有力的责任落实体系,努力在党的建设各个领域逐步形成科学有效的制度机制。三是统筹兼顾实现以改促进。把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纳入全局工作之中,与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紧密结合,与巩固深化教育实践活动成果紧密结合,与全面深化改革紧密结合,与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保障民生紧密结合,通过推进整改落实,解决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形成促进发展、转变作风、改革创新、社会和谐的强大正能量,为建设幸福新乡提供坚实保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新乡市委巡视整改办,电话:0373-3699059;邮政信箱:新乡市人民路甲1号市委办公室(市委督查室);邮政编码:453000。信封请注明:对新乡市委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意见建议;电子邮箱:xxswdcs@126.com。
中共新乡市委
2015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