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为扎实推动党纪学习教育走深走实,引导纪检监察干部进一步学纪、知纪、明纪、守纪,把遵规守纪刻印在心,内化为日用而不觉的言行准则,把学习成效转化为推动纪检监察事业高质量发展的纪律保障,清风新乡推出“学《条例》 守底线 纪检监察干部这样说……”系列报道,陆续刊发个人学习心得体会,供交流借鉴。
辉县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张晓娟
新版《条例》对于贯通规、纪、法,衔接纪、法、罪,推动综合运用党纪、国法规定的各种惩戒措施,做到精准执纪、纪法协同具有重大意义。作为县级纪检监察机关,我们将持续把《条例》的学习融入日常、抓在经常,坚持逐章逐条学、联系实际学,抓好以案促学、以训助学,推动《条例》入脑入心,深化《条例》理解运用。要始终坚持严的基调,不断释放“从严治党越来越严、越往后执纪越严”。聚焦“四个辉县”、“三大载体”、“六项任务”、营商环境“十大创新工程”和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主动监督、跟进监督、靠前监督、强化监督,为辉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纪检力量。
获嘉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 郑毅
纪检监察干部要坚持自律为先,在学习纪律上走在前、为人先、做表率。要静下心来原原本本学、逐字逐句识、逐章逐条悟。要深入细致自查自省,检视个人在遵守“六项纪律”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要将学习《条例》与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紧密结合,聚焦乡村振兴、教育、医疗、养老社保、惠农补贴等领域的痛点难点问题开展专项整治。依托“智慧监督平台”“小微权力监督平台”等数字化手段提升监督质效,用“小切口”理念推动精准治理,持续推动基层监督走深走实,以严基调、真举措、硬态度抓实抓好纪检监察各项工作,以学纪知纪明纪坚定不移强党性、正党风、肃党纪。
凤泉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区监委主任 付小彬
“千丈之堤,以蝼蚁之穴溃;百尺之室,以突隙之烟焚。”从近年来公开通报的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可以看出,多数纪检监察干部走上违纪违法道路的背后,无不是放松了思想之弦,忽视了“蚁穴”之害。作为纪检监察干部要对照《条例》时时反躬自省,守小节、重细节,守牢道德底线,严守纪律红线,如履薄冰、谨小慎微。要强化自我约束,规范自身言行,将《条例》铭记于心、牢记于脑,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使铁的纪律转化为纪检监察干部的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新乡实践做出应有的贡献。
市纪委监委第六监督检查室主任 鲁洪涛
《条例》的修订细化了违纪行为及处分标准,彰显了中国共产党全面从严治党的坚定决心。我深刻体会到纪律的严肃性和不可逾越性,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重要保障。通过学习,我更加坚定了忠诚于党、服务于民的信念。下步工作中,我将把学习成果转化为实际行动,坚持原则、敢于担当,切实履行好监督执纪问责的职责,把办案延伸到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整体安排中,通过办案发现机制性漏洞,转化为一体推进“三不腐”的成果,做到节奏不变、尺度不松、力度不减。同时,我将不断加强自身建设,提高政治素养和业务能力,为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贡献自己的力量。
市纪委监委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主任高建
通过自觉学纪、准确知纪、心中明纪、严格守纪,我深感学纪守纪永远在路上,在今后工作生活中将始终做政治上的坚定者,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绝不做“两面人”,搞“两面派”,始终做到对党绝对忠诚;做事业上的担当者,时刻不忘学习,学理论、学业务、学方法,练就担当作为的硬脊梁、铁肩膀、真本事,发扬斗争精神、提高斗争本领;做廉洁上的自律者,带头遵规守纪守法,清正廉洁、严于律己,自觉做到比其他纪检监察干部自我要求标准更高、更严,躬身自省,甘于做“孤独的人”。
市纪委监委宣教基地主任 韩吉东
通过深入系统学习新修订《条例》,我进一步深入理解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性、违反党纪问题的危害性,进一步深刻认识到纪检监察机关作为党的纪律部队所担负的重要职责和自身岗位的重要、肩负责任的重大。我将始终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对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的殷殷嘱托,树牢标杆意识、发挥表率作用,带头学纪守纪,立足协同保障职能定位和宣教基地工作实际,真正把党的“六项纪律”各项规定厘清楚、学明白、守规矩,让党纪成为日用而不觉的言行准则,将理论“内功”转化为推动审查调查场所各项工作高质量开展的“外功”,为我市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市纪委监委驻市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组长 李新生
“严守党的纪律”,是我们每一名共产党人在入党时作出的庄严承诺,更是需要用一生来作答的人生试题。习近平总书记曾指出,要养成纪律自觉,把他律要求转化为内在追求。通过党纪学习教育,我更加深刻认识到纪检监察机关是党的“纪律部队”,肩负着维护党纪的重要职责,在学纪、知纪、明纪、守纪中,更应该打头阵、走前列、作表率。作为一名纪检监察干部,在做任何事前,都必须拿纪律这把尺子量一量自身的言行,将《条例》作为刻印在心的行为准则。作为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我将坚守派驻监督岗位职责,把学习党规党纪融入日常、抓在经常,将学习成果转化为做好派驻纪检监察工作的实际成效,带领全组做党规党纪的坚定捍卫者。
市纪委监委驻市政协机关纪检监察组组长张法杰
新修订的《条例》既体现了党的优良传统,又结合了新时代特点,是对党员的普遍要求和基本规范,对于领导干部既是“紧箍咒”,更是“护身符”。作为纪检监察干部,手中握着大大小小的权力,遇到的诱惑和考验更多,无论什么情况下,都要严格落实《条例》要求,洁身自好、清廉自守。政治上始终信念坚定、头脑清醒,自觉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工作中严格按原则、程序、规矩办事,生活中心存敬畏和戒惧,作风上敢于担当作为。
市纪委监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组长 龚玉兵
纪律是管党治党的戒尺,新修订的《条例》体现了党中央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以严明纪律推进党的自我革命的坚定决心。我将以党纪学习教育为契机,常学常思,在学纪知纪上“做表率”。坚持原原本本学、联系实际学,在日常监督、信访办理、线索查办中加深对新《条例》的理解,准确把握“六项纪律”的主旨要义和规定要求;对标对表,在明纪守纪上“做表率”。认真对照新《条例》,把自己摆进去,真正搞清楚党的纪律规矩是什么,弄明白能干什么,不能干什么,把遵规守纪刻印在心,内化为日用而不觉的言行准则;知行合一,在严格执纪上做表率。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严肃查处损害群众利益行为,切实解决群众身边急难愁盼问题,推动党纪学习教育取得看得见、摸得着、感受得到的成效。
市纪委监委驻市工信局纪检监察组组长 张勤
作为一名纪检监察干部,要时刻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嘱托,慎终如始积极履职,努力做遵规守纪的标杆,在用纪执纪上取得更大成效。在学深学透中再加力,更加全面准确领会“六项纪律”的主旨要义和规定要求,特别是要聚焦监督执纪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弄清楚相关纪律条款的来龙去脉、内在逻辑;在自我检视上再加力,认真对照《条例》规定,全面深入细致自查自省,检视个人在遵守“六项纪律”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切实用党的纪律校正思想和行为;在严以修身上再加力,把增强党性、严守纪律、砥砺作风融入日常,时刻绷紧党规党纪这根弦,不断改进工作作风,努力把他律要求转化为内在追求;在用纪执纪中再加力,严格按照权限、规则、程序开展工作,依规依纪依法履职尽责,切实把监督执纪执法权关进制度笼子,确保每一次监督、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历史和人民的检验。
市纪委监委驻市检察院纪检监察组组长 王德慧
执纪者必先守纪,律人者必先律己。《条例》每一条条款、每一项规定都是对党的纪律要求的细化和具体化,都是对党员干部行为的约束和指引。纪检监察干部肩负着维护党纪的神圣职责使命,要深学细悟笃行,原原本本、逐章逐条学好《条例》,将学习成果转化为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实际成效,以学纪知纪明纪促进遵纪守纪执纪。要深刻理解和把握《条例》的主旨要义和实践要求,做到全面熟知掌握、准确规范使用,不断提升执纪监督能力和水平。要高标准管好自己,将干净刻进骨髓、融入血液,自觉做到清正廉洁,模范遵守党章党纪,在行使权力上慎之又慎、在自我约束上严之又严。
市委直属机关纪检监察工委书记 李军
通过四个月来的党纪学习教育,我深刻认识到铁的纪律是我们党实现新时期伟大目标、进行伟大事业的根本保障。没有铁的纪律,就不能保证上下贯通、令行禁止,就不能发挥党的基层组织力,甚至触动党的执政根基。作为一名纪检监察干部,必须深刻领悟党的自我革命永远在路上,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坚持把党的纪律挺在前面,树立底线思维和身份意识,以清白的底色做学纪知纪明纪守纪的先锋,严格执行纪检监察干部对外交往“十禁止”等相关规定,身体力行净化朋友圈,规范网络言行,主动与各种歪风邪气不良言论作斗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