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九大以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不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持之以恒纠正“四风”,有力推动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落实。今年以来,我市相继开展了加强暑期休假期间八项规定精神落实工作、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专项整治以及中秋国庆期间专项监督检查等活动,发现仍有一些党员干部不知敬畏、顶风违纪。市纪委近期查处了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并进行了通报。
长垣县孟岗镇国土资源所所长贾永庆违规操办婚宴问题。2018年7月22日,贾永庆在事前未备案情况下操办婚礼,以手机短信群发、电话通知、见面告知的方式,通知同事和服务对象等80余人,并收取礼金。2018年8月28日,贾永庆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和免职处理。
卫辉市柳庄乡虎头庄村村民矛盾调解中心主任柴树青违规操办孙女升学宴问题。2018年9月5日,柴树青为其孙女办升学宴,邀请亲属以外的村干部和群众,并收受礼金。2018年9月21日,柴树青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延津县魏邱乡李恩村村委会主任刘立云违规操办孙女满月宴问题。2018年7月12日,刘立云为其孙女办满月宴,超范围通知村干部,并收受礼金。2018年7月31日,刘立云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封丘县鲁岗镇周罗文村党支部书记周天社等人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问题。2018年8月21日,周天社、村委会主任周玉杰、留横区区长闫喜臣、鲁岗区区长汪明成、罗文区区长王铁林、镇财政所会计卢英和其妻子以及镇财政所会计张士营,在一家饭店接受该村树莓合作社入股人周某的宴请。2018年9月21日,周天社、周玉杰、闫喜臣、汪明成、王铁林、卢英、张士营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上述问题都发生在党的十九大之后,反映出在全面从严治党、持续正风肃纪的高压态势下,仍有少数党员干部政治意识淡薄、纪律观念缺失,频踩“红线”,有的巧立名目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有的不吃公款吃“老板”,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这些党员干部对正风肃纪的鲜明态势视而不见,我行我素,顶风违纪,必须受到党纪政务严肃处理。全体党员干部要从中汲取教训,强化纪律意识,严守纪律要求;各级领导干部更要以身作则,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增强党性观念,加强自身修养,强化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发挥好“头雁效应”。
全市各级党组织要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纠正“四风”的一系列重要讲话和批示精神,从政治上认识和把握这一问题,时刻保持清醒头脑,切实扛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用钉钉子的精神,持之以恒抓好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纠正“四风”工作,坚持不懈把纠正“四风”工作向纵深推进、向基层延伸,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学习宣传贯彻执行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要把监督检查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情况作为正风肃纪的重要任务。要既狠刹明目张胆、顶风违纪行为,又盯紧“四风”隐形变异、改头换面新动向,对不收敛、不收手的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严格落实“三个一律”要求,对查处的问题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坚持“一案双查”,用好问责利器。要坚守“监督的再监督”职责定位,督促各级党组织和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职责。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疏于整治、“两个责任”旁落虚化问题要严肃问责,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不断把作风建设引向深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