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抓好主业主责,加强和规范日常监督,提高派驻监督的精准性和实效性,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司法局纪检监察组在严格落实上级有关规定的基础上,主动与驻在单位党委加强沟通协调,创新监督方式方法,探索“制度监督”的新思路。
结合驻在单位实际,纪检监察组先后起草了《驻市司法局纪检监察组关于建立与市司法局党委沟通会商机制的暂行办法》《驻市司法局纪检监察组参加(列席)驻在单位有关会议制度》等,进一步明确、细化了与市司法局党委就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日常监督、执纪问责等方面进行沟通会商的具体办法,以制度保障交流机制,强化日常沟通联系,及时掌握监督单位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与监督单位共同分析解决主体责任履职中出现的问题与难点,突出监督重点,充分发挥“派驻监督”职能作用。
驻市司法局纪检监察组通过完善决策监督制度,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进一步规范公权力运行,形成靠制度激励约束、靠制度管人管事、靠制度监督检查的良好机制,不断推进派驻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精准化。(宋文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