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届市委第二轮巡察完成进驻 联系方式公布

2022-07-01 08:47 来源: 市委巡察办

按照市委统一部署,十二届市委第二轮巡察将对市科协等14家单位开展常规巡察,对市人社局开展社保基金管理领域专项巡察,对市财政局履行监管职能情况和平原示范区、高新区、经开区社保基金管理情况进行延伸了解,并授权12个县(市、区)专项巡察组对县(市、区)社保中心开展专项巡察。截止6月30日,市委8个巡察组全部完成进驻。

本轮巡察从6月28日开始,8月19日结束。巡察期间,巡察组将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对照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和省市党代会决策部署、党章党规党纪、被巡察单位职能责任和“三定”规定,深入发现和纠正政治偏差。常规巡察方面,围绕“三个聚焦”,着力查找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不坚决、打折扣,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等问题。同时,对十一届市委巡察以来未整改到位问题进行监督检查。专项巡察方面,紧盯人社系统、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财政部门职能责任,着力查找落实社保基金部署要求空泛表态、构建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不力、风险防控责任落实不到位,管理不规范、监管不到位,以权谋私、骗取社保待遇、失职失责等方面问题。

巡察期间,各巡察组设专门值班电话、接收短信手机、电子邮箱、邮政信箱,并在被巡察单位设立征求意见箱,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其他市管干部以及下一级党组织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对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交有关部门处理。受理信访时间为工作日工作时间,截止时间为2022年8月17日。根据有关要求,巡察组不接受任何个人查询,不负责向反映人反馈有关情况。


责任编辑: xxsjwxcb
  • Copyright © 2019 中共新乡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 新乡市监察委员会 版权所有
  • 豫ICP备19034082号  网站总访问量:222532次
  • 网站声明
  • 豫公网安备 410702020002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