辉县市:整治非煤矿产资源违法违规行为实行“一案三查”

2021-09-30 10:32 来源: 宣传部

“王先生,你反映‘辉县市非煤矿产资源专项治理指挥部马营桥站点执法人员周某长期利用职务之便收受他人贿赂,为违法运输砂石车辆放行提供方便’的问题已查清,现将核查结果反馈给你……”日前,辉县市纪委监委非煤矿产资源整治专项小组成员吴军钢通过电话回访,了解信访群众对反映问题的调查处理情况是否满意。

发挥群众监督作用、发动群众积极举报相关问题,是辉县市深入推进非煤矿产资源违法违规问题专项整治的一项措施。近日,辉县市非煤矿产资源事务中心印发《关于在全市开展非煤矿产资源管理专项排查活动的通知》,决定对17个涉矿乡镇非煤矿产资源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全面排查整治。该市纪委监委充分发挥监督职能,成立非煤矿产资源整治专项小组,专门负责对非煤矿产资源违法违规行为的跟踪督查和线索办理。

该市纪委监委坚持问题导向,积极督促职能部门和涉矿乡镇举一反三,对加工、销售砂石的经营主体开展资质审查和砂石溯源排查,建立健全定期排查台账。为全面摸排盗采砂石风险点底数,专项小组走遍了域内矿点、河道、滩涂,梳理建立风险隐患台账;以执法监察为突破口,分组随机对河道管理处与交通运输等职能部门昼夜值班情况、重点路段和站点违规运砂采砂车辆通过及查扣情况进行巡查、突查和督查。专项小组还督促执法单位与部门针对存在问题和漏洞进行整改,比如在执法中补充卫星遥感、无人机设备等技防手段辅助巡查,努力做到巡查全覆盖。截至目前,该市已排查各类非煤矿产资源违法违规行为82起,其中私采盗挖13起,囤积销售27起,违规生产经营5起,未纳入管理企业35家,未批涉矿项目2起。

此外,该市纪委监委还把非煤矿产资源违法违规问题专项排查整治与持续纠治生态环保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扫黑除恶等重点工作相结合,对非煤矿产资源违规违法行为实行“一案三查”,既查案件事实,又追查“关系网”“保护伞”,还倒查主体及监管责任,形成执纪问责高压态势。截至目前,通过速查、快办,共立案5起,党纪政务处分8人,留置1人。通过专项整治,为全市环境治理和北部矿山整治营造了良好环境。

“下一步,我们将对近年来收到的关于反映非煤矿产资源相关问题再梳理再排查,对多次多人反映或存在明显遗漏的问题纳入线索管理库,重新启动调查,确保有案必查、有责必追、有腐必惩。”该市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段世魁说。(朱命爱 肖卓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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