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新乡市凤泉区民政局党组 关于市委专项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2025-11-10 17:38 来源: 凤泉区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25年3月14日至4月25日,市委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巡察组第九分组对凤泉区进行了专项巡察,并于2025年5月28日向区民政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部署巡察整改落实情况

收到巡察反馈意见后,局党组高度重视,将其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定期研判推进,狠抓整改落实,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一)强化组织领导,高位部署推进。成立由党组书记任组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全面统筹协调整改工作。定期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部署整改工作。制定印发了《关于落实市委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巡察组第九分组巡察凤泉区民政局党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明确整改事项及要求。

(二)压实整改责任,细化任务分工。党组书记、局长主动扛起第一责任人责任,勇于直面问题,不回避、不遮掩,带头整改问题,对照巡察反馈意见,逐条逐项进行梳理分解。围绕问题清单,深入研究剖析,制定针对性、操作性强的整改措施。建立整改台账,实行销号管理,构建起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覆盖全面的整改责任体系。

(三)加强监督检查,严把整改质量。局党组切实加强对整改全过程的日常监督和跟踪问效,强力推进整改任务落实。对重点难点问题和整改进度滞后事项,由主要负责同志直接督导、重点突破,保障整改工作真到位、全到位。

二、集中整改进展情况

(一)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方面存在问题

1.行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基本殡葬服务制度不健全

(1)存在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殡葬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有差距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深化理论学习和政策执行。4个月集中整改期间,先后召开区专题推进会2次,党组(扩大)会议5次,局长办公会6次。贯彻落实上级工作要求,协调解决各相关部门工作,确保民政工作始终与上级要求保持高度一致。二是深入学习殡葬领域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提升依法行政能力。三是开展专题业务培训。先后三次组织殡葬机构从业人员学习殡葬领域相关法律法规等政策文件。

(2)存在基本殡葬服务制度不健全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新乡市凤泉区民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骨灰堂规范化管理的通知》,强化对骨灰堂的管理。二是转发《新乡市民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婚姻殡葬领域规范化管理服务的通知》,并进行广泛宣传,让群众了解丧、殡、葬、祭四个环节的有关规定。

(3)殡葬惠民政策覆盖面不够广、知晓率低情况。

整改情况:一是加大宣传力度,多次在区文化广场宣传党和国家殡葬管理政策、法律、法规,把政策和法规向广大群众讲明、讲透,提高群众知晓率。二是聘请专业的广告公司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制作厚养薄葬、抵制天价彩礼等有关移风易俗方面的宣传片,其中微信公众号发表14篇(凤泉民政、厚德凤泉),新乡日报发表3篇、平原晚报1篇。三是利用区专班推进会上、殡葬领域警示教育会,督促各乡镇、村负起责任,发挥农村红白理事会作用,引导凤泉区群众在新乡市殡仪馆进行火化。

2.为民情怀理念树立的不牢,推进殡葬改革成效不明显

(1)存在公益性墓地建设支差应付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宣传引导。落实节地生态奖补政策《新乡市民政局 新乡市财政局关于实施节地生态安葬奖补政策的通知》,并在微信公众平台进行转发宣传,提高群众对政策的认知度。二是提升基础建设。继续使用的公益性墓地,乡镇进一步提升墓区道路、绿化、标识牌设施等,提升其实用性,提高利用率。三是强化日常管理。制定《凤泉区公益性墓地管理办法(试行)》,明确由乡镇政府指定专人或成立管理小组,负责墓地日常维护、秩序管理及安全巡查。

(2)存在公益性墓位建设不足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明确公益性墓位建设硬性指标。根据省市政策,督促龙凤公墓按标准增加公益性墓位,目前,龙凤公墓已新建260个公益墓位,占总销售墓位的34.58%二是规范公益性墓位使用与管理。制定《凤泉区公益性墓地管理办法(试行)》,明确收费标准,实行免费或低价供应,杜绝违规出售或挪用为商业墓位。三是加强监督考核与联合共治。由民政、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等部门组成专项检查组,每季度对经营性公墓公益性墓位建设情况进行检查,目前已联合检查3次,发现问题已全部整改。

(3)存在节地生态安葬推行缓慢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广泛宣传节地生态安葬奖补政策,通过微信公众平台进行转发,并在两个公墓的显著位置张贴《新乡市民政局 新乡市财政局关于实施节地生态安葬奖补政策的通知》政策。二是推行实施节地生态安葬奖补政策,落实区领导工作批示,积极对接区财政局对符合政策的按要求奖补到位。

3.牵头抓总作用欠缺,统筹指导殡葬工作乏力

(1)存在跨部门综合监管机制缺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健全跨部门协同监管机制。发挥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主体专班作用,统筹协调重大问题和联合行动。二是制定联合执法事项清单。形成《凤泉区殡葬领域部门监管职责清单》,细化各相关部门权责边界,避免推诿扯皮。三是开展联合执法行动。组织区纪委、区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围绕清明节、中元节、春节等重点时段,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集中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已开展联合检查3次,发现问题已全部整改。

(2)存在民政系统执法力量薄弱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充实执法人员队伍。积极对接编制、司法部门,调入行政编制人员一名。结合民政业务量及执法需求,优先保障殡葬、养老、社会救助等重点领域执法岗位。二是系统开展业务培训。针对新入职人员,重点围绕《行政处罚法》《民法典》等通用法律及《殡葬管理条例》等民政领域法规,开展基础法律知识和执法流程培训。建立“传帮带”机制,通过 “跟班学习”“以案代训” 等方式,传授执法技巧和应急处理经验。

(3)存在开展销售违规殡葬用品联合执法乏力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殡葬领域相关工作人员加强对殡葬方面的政策法规学习,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增强担当意识,提高业务水平。二是会同市场监管、区纪委等部门进行市场随机检查,严厉打击违规经营祭祀用品、无证无照经营、不明码标价等违法违规行为。三是召开凤泉区整治殡葬领域腐败乱象专项行动推进会,督促乡镇加大排查力度,严厉打击丧葬用品店违规销售封建迷信丧葬用品行为。

(二)殡葬行业全面从严治党方面存在问题

1.人员失管,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突出

(1)存在警示教育形同虚设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系统化加强教育学习。多次召开警示教育会议,结合殡葬领域易发的乱象,以及执法监管中的不作为、乱作为案例,选取典型违法违规行为,通过解读条文、剖析违规后果,提升从业人员和群众的法治意识。二是制度化推进警示教育。制定《凤泉区加强殡葬行业干部职工纪律作风建设实施意见》,每年对全区殡葬领域从业人员开展不少于一次殡葬专题警示教育。三是推动警示教育与业务融合。在殡葬企业年检、执法检查等工作中,要求两个经营性公墓签订合规经营承诺书,引导其自觉规范行为。

(2)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不及时解决情况。

整改情况:一是安排工作人员前往龙凤公墓调查原某某所反映问题,并妥善予以解决。二是对龙凤公墓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要求工作人员进一步提高为民服务意识。

(3)存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仍然存在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开展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专题学习,强化干部职工的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杜绝以任何名义借用二级机构公务用车现象。二是强化制度建设。修订完善凤凰山公墓服务所公务用车管理制度。三是严格审批管理。建立完善用车、用油、维修三个台账,严格审批程序,对申请用车事由进行严格审核,非必要不批准。

(4)存在凤凰山公墓服务所人事管理混乱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会议研究人事岗位调整。安排借调人员有序返回凤凰山公墓服务所工作,同时,做好借调人员的思想沟通与工作交接安排,确保业务平稳过渡。二是加强人员统筹调配。根据工作需要,在合规前提下,通过短期交流、合作协作等方式实现人力资源共享,减少对下属单位人员的依赖。三是充实财务岗人员。安排正式在编人员调任会计、保管员岗位,确保岗位交接平稳有序,财务工作正常运转。

(5)存在虚报冒领殡葬补助资金问题突出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信息比对核查。安排专人对接公安、人社、市殡仪馆等部门进行调查核实,对领取补助信息与户籍注销信息、死亡证明等信息进行交叉比对,核查异常情况。二是依规依纪移交问题。对涉嫌开具虚假火化证明领取丧葬补贴情况统一交由公安部门进行依法处理。

2.监管失灵,经营性公墓建管乱象丛生。

(1)存在违规建设销售超标准墓穴、“活人墓”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全面开展专项清查。对辖区内2个经营性公墓违规建设销售超标准墓穴、“活人墓”等情况进行拉网式排查,并建立问题台账。二是依法依规分类整治。对违反《殡葬管理条例》、严重超标准且不符合政策要求的超标准墓穴,停止销售,限期自行拆除;对部分超标但可整改的墓穴,要求进行改造,减少占地面积、简化墓碑装饰,整改验收合格后方可继续使用。三是推进公益性殡葬设施建设。目前,凤凰山公墓已新建公益性墓地380个,龙凤公墓新建公益性墓地260个四是建立健全监督检查机制,每年对两个经营性公墓的销售情况进行不低于四次的监督检查。

(2)存在公墓维护管理费长期挂账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健全审批流程,制定《凤泉区经营性公墓维护费管理规定(试行)》,明确核算标准,专账专管,专款专用,确保财务处理规范统一。同时,积极向财政部门争取,把公墓维护管理费列入下年度经费预算。二是强化检查监督,定期开展公墓管理维护费专项检查,检查挂账处理情况,财务核算规范性及制度执行有效性,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3)存在凤凰山公墓材料出库管理混乱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专项核查。安排专人进行调查核实,盘点库存实际情况。二是调整保管岗位。将原任保管员李某某调离岗位、予以辞退,调整保管岗位人员,定期对保管员进行业务培训。三是修订完善《凤凰山公墓服务所仓库管理制度(试行)》,明确各环节的责任和要求,规范化管理。

(4)存在凤凰山公墓实际销售墓穴价格差异较大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统一定价标准。根据墓穴位置、面积、材质、配套服务等因素,划分不同档次并设定对应的基准价格区间,避免价格随意浮动。对特殊情况(如优惠政策、公益性质墓穴等)的价格调整,需明确适用范围,确保差异合理且有据可依。二是加强销售管控。统一使用规范的销售合同,明确墓穴价格、费用构成及相关条款,合同中价格需与备案价格一致,避免口头约定导致的价格混乱。三是价格公开透明。在公墓销售现场显著位置公示所有墓穴的基准价格、价格构成及优惠政策,并在凤凰山公墓公众号上进行公示,确保消费者清晰了解价格信息,保障知情权。

3.制度失序,殡葬建设项目建设程序不规范

(1)存在项目建设招投标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修订完善《凤泉区凤凰山公墓服务所预算单位政府采购内控管理制度》,依法增加询价小组人员,严格招投标全流程岗位分离制度,将招标、评标、监督等职责分设不同岗位,形成相互制约;同时按照“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要求,规范决策流程。二是强化全流程监督管理。从组织架构及责任分工、采购预算和实施计划、采购流程及要求、采购合同签订、验收与付款全过程监督检查,规范权利运行,防范采购风险。三是加强人员培训和廉政教育。组织相关人员学习招投标法律法规、《凤泉区凤凰山公墓服务所预算单位政府采购内控管理制度》,提升业务能力和风险防范意识;通过观看警示教育片、签订承诺书等方式,筑牢从业人员廉洁自律防线,杜绝利益输送行为。依据《凤凰山公墓派遣人员工资发放办法(试行)》,已对相关人员进行了处理。

(2)存在项目建设采购程序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修订采购管理制度,完善《凤泉区凤凰山公墓服务所预算单位政府采购内控管理制度》。二是规范采购程序,确保供应商筛选和询价、合同签订、履约和验收、付款结算等环节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避免操纵行为。采购文件应详细列明采购要求、标准和评审方法,确保透明度。三是强化合同执行监管,修订《新乡市凤凰山公墓合同审签制度(实行)》,签订合同前由法律顾问审核条款,明确双方权责,执行过程中定期检查履约情况。四是强化监督问责,加强廉政教育,通过警示教育、廉政谈话、签订廉洁承诺书等方式,强化采购人员廉洁自律意识,筑牢思想防线。依据《凤凰山公墓派遣人员工资发放办法(试行)》,已对相关人员进行了处理。

(3)存在项目采购名录不一致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专项清查。重点针对项目采购名录方面进行检查,建立问题台账,标注不一致的具体内容和差异原因。二是组织学习培训。组织凤凰山公墓办公室人员学习《凤泉区凤凰山公墓服务所预算单位政府采购内控管理制度》,重点针对项目采购、计划、流程等方面培训,提升业务能力和责任意识。依据《凤凰山公墓派遣人员工资发放办法(试行)》,已对相关人员进行了处理。三是建立监督机制,实施管理、执行、使用相分离的原则,加强对采购过程的监督和管理,确保采购名录的准确性和一致性。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压实整改责任,筑牢思想根基。强化政治理论学习,筑牢履职尽责的思想根基,进一步压实党建工作责任制,督促各责任股室(单位)负责人主动扛起整改主体责任,带头落实整改措施,层层传递压力。对于已完成整改的事项,持续巩固提升成效,对于需长期坚持的任务,秉持“钉钉子”精神常抓不懈、一抓到底,坚决做到责任不落实不放过、问题不解决不放过。

(二)健全长效机制,促进成果转化。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巡察整改与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紧密联系,结合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行动,健全完善民政领域各项制度规范,将整改落实与日常工作紧密融合,及时总结整改中的典型经验与成功做法,转化为长效机制,巩固和扩大整改成果,确保整改实效体现于每一项具体工作中,真正实现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

(三)强化督促检查,提升服务效能。坚持问题导向与结果导向,适时开展巡察整改“回头看”,对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推进不力、整改效果不明显的单位和个人,严肃通报批评并督促限期整改,确保问题整改彻底,坚决防止反弹回潮。同时,加强对民政领域的指导管理,坚持严管厚爱结合,堵塞制度漏洞,降低廉政风险,着力培育高素质人才队伍,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为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方式:电话0373-3918236

电子邮箱:xxfqmz@163.com

中共新乡市凤泉区民政局党组

2025年11月10日

责任编辑: 凤泉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