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一名纪检监察干部,我决心带头遵守和执行纪检监察干部“五个不准”、“九项措施”及《国家监察法》有关规定,做到“打铁必需自身硬”,坚决落实监督责任,敢于担当、敢于监督、敢于负责,成为维护党纪国法的忠诚卫士,成为以身作则、清白廉洁的干净干部,成为严惩违纪违法的铁甲钢拳。本人自愿接受组织、社会各界和群众监督,现作出以下承诺:
一、严守政治纪律,不发表与各级党委、纪委监察委精神相违背的言论,不对上级的决策部署阳奉阴违、有令不行、有禁不止。
二、严守组织纪律,服从领导、团结同志,严格执行各项组织制度,不该讲的话不讲,不该做的事不做。
三、严守廉洁纪律,不参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县相关规定精神的活动,不借工作之便拉关系、交人情,绝不以纪委监察委的身份和名义办私事、谋私利。
四、严守群众纪律,不拿群众一针一线,办理涉及群众利益问题时不故意刁难,不吃拿卡要,不扣留、收缴群众款物。
五、严守工作纪律,严格执行请销假等制度,不在办公场所从事与公务无关的事项。严禁利用工作之便违规干预和插手工程项目招标投标、土地出让、土地审批等活动。
六、严守生活纪律,不参加可能影响职业形象的社交活动,严格遵守社会公德,自觉净化社交圈、生活圈和朋友圈,不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行为。
七、严守审查纪律,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不徇私舞弊、以案谋私、办人情案,不瞒案不报、压案不查,未经授权不与联系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联系。
八、严守保密纪律,不准跑风漏气、不擅自泄露、扩散信访举报内容、领导批示、审查调查等尚未公开事项及其他工作秘密。
以上承诺,公开接受领导和同志们监督,如有违反,愿接受任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