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0月29日至12月28日,区委第一巡察组对区城管局进行了巡察。2019年2月15日,区委第一巡察组向区城管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我局巡察整改落实情况予以公布。
一、强化主体责任,抓好问题整改
城管局党组在落实整改工作中,始终把问题整改作为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深挖根源,坚持问题导向不遮掩不回避,落实整改到人到岗,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有效的办法、最果断的措施,不折不扣落实各项整改任务。
(一)迅速动员部署,研究落实意见。2月15日,区委第一巡察组意见反馈会召开后,区城管局党组高度重视,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对照反馈问题,认真进行梳理,严格落实党组和班子成员领导责任。班子成员结合巡察反馈意见深刻剖析、对照检查,把涉及到自身分管工作的巡察反馈问题说清楚、谈透彻,列出问题清单,逐条提出整改措施、要求和时限,压实整改责任。
(二)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成立由党组书记任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明确思路,整体联动。在整改过程中,局班子切实担负起整改的主体责任,党组书记切实履行整改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班子成员按照职责抓好分管范围内的整改落实工作。
(三)制订整改方案,细化整改措施。制定《区城管局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方案》,建立整改台账,明确抓好巡察整改工作的总体要求和方法步骤。对反馈问题和意见建议进行逐项梳理、深刻剖析,按照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举一反三查找问题,综合施策、围绕五个方面十八项问题和五条巡察意见建议,列出问题清单、任务清单(整改措施)、责任清单(包括完成时限、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形成详细的整改路线图、时间表,做到反馈意见零遗漏、全覆盖。
(四)签订目标责任书,压实党建主体责任。党组负责人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各科室分别签订了《巡察整改目标责任书》,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促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进一步压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党组书记对整改工作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协调、亲自督办。其他领导同志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切实加强对分管科室整改工作的指导把关,责任科室各司其职,逐条对照,建立台账,对整改问题逐个落实责任,逐条逐项对帐销号,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五)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强化责任担当。班子成员紧紧围绕巡察反馈问题开门见山、直奔主题,认真进行对照检查;坦诚认真,开出辣味,积极开展了批评和自我批评;既查摆问题又剖析根源;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了今后努力的方向和整改措施,会议收到了相互教育、相互启发、相互警醒的效果。
二、突出问题导向,扎实推进整改
经过共同努力,五个方面十八项问题目前已基本整改到位,需要一定时间或长期坚持整改的,也按预定方案稳步推进,总体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党的领导弱化方面
1、政治意识不强。局党组没有发挥政治引领作用,在推动城管体制改革中主动作为不足,缺乏攻坚克难精神。2015年12月至2016年5月长达6个月不召开党组会,提升改造、人事等应该党组会议研究的问题未上会研究。
整改情况:已整改。严格落实党组会议制度,涉及重大事项尤其是提升改造、人事、重大资金支出等方面问题必须在党组会上进行专题研究。
2、班子战斗力不强。班子建设不健全,党组班子成员3缺2;领导干部年龄结构偏大,整体缺少活力,朝气不够。少数班子成员安于现状,工作积极性、主动性不高,存在“船到码头车到站”的思想,想事干事的热情激情退化。
整改情况:一是积极与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对接,等待区委区政府的统一安排配备;二是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意识、大局意识,激发想事干事的热情和激情,摒弃“到站”思想。
3、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不到位。抓意识形态工作意识不强,没有发挥意识形态思想引领作用,贯彻落实上级精神部署不及时、不到位,与城管业务结合不够紧密,没有加强网络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逐步改变群众对城管的认识,拉近与市民之间的距离。
整改情况:已整改。一是牢固树立“抓好党建就是最大政绩”的思想,把意识形态工作摆在首位,站稳守好意识形态主阵地;二是定期检查各科室对意识形态落实情况,形成齐抓共管、层层落实的工作格局;三是与新乡电视台联合制作《我来当城管》栏目,邀请志愿者与城管队员一起深入体验各项城管执法工作,与城管工作“亲密接触”。进一步增进广大市民对城市管理工作的认识和理解,逐步形成“人民城市人民管、管好城市为人民”的良好氛围。
4、落实“三重一大”制度不到位。在干部评优、大额资金使用、工程项目等重要事项决策中,研究讨论少,记录简单不详实。
整改情况:已整改。党组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制度,涉及重大事项尤其是干部评优、大额资金使用、工程项目等重要事项要在党组会上进行充分讨论研究,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并加强对办公室人员培训指导,使会议记录详实完整。
5、民主集中制落实不到位。在对一般干部的年度考核工作中,局党组没有以正确的考核导向引领干部评选,民主测评形式化,评优人选依然由班子会确定,无研究无讨论过程,考核资料无专人管理。
整改情况:已整改。严格落实区委组织部关于年度考核的要求,民主测评广泛征求广大干部职工的意见建议,将意见内容详细记录在案,明确专人管理。目前,2015、2016年的考核原始选票已找到,2017年丢失。党组在以后的工作中,将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加强管理,坚决杜绝此类问题的发生。
(二)党的建设缺失方面
1、党建主体责任压得不实。履行党建主体责任不到位,存在重业务轻党建的思想,安排部署党建工作措施不力,没有发挥好党建引领作用。个别党员都不知道自己归属哪个支部管理,支部书记是谁?支部负责人对材料审核把关不严,2016年3月7日的《2016年城管局开展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情况报告》显示“根据红组字(2017)9号”文件精神,党建工作总结内容为业务工作总结。
整改情况:已整改。对全体党员加强学习教育和培训,分管领导对党建材料严格把关,加强支部管理,充分发挥党建的引领作用。对(2017)9号文件内容已改正。
2、落实组织生活制度不到位。不能按要求召开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内容形式化,批评与自我批评蜻蜓点水,不痛不痒。下属党支部没有召开过支委会,甚至图省事,图方便,组织生活会与局机关党支部会一起开,没有发挥支部在党员教育管理中的作用。清洁服务开发中心党支部形同虚设,几乎不开展党内活动,党内各项工作不能正常开展。
整改情况:已整改。2016年9月,我区的道路清扫保洁工作实行社会化购买服务,红旗区清洁服务开发中心环卫工人和环卫清扫设备,一并移交新乡红旗润义清洁公司,红旗区清洁服务开发中心工作人员锐减,现有党员人数,已不符合建立党支部的组织要求,党员同志的组织生活并入局机关党支部,在此期间,清洁服务中心党支部放松了对党员的教育学习和管理,缺乏对“三会一课”制度落实,没有按期召开党的组织生活会和支部委员会,未能发挥基层党支部应有的作用。红旗区清洁服务开发中心党支部,已于2018年9月向局党委提出撤销红旗区清洁服务开发中心党支部的请求。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提高认识,严格执行局机关党支部的各项工作部署,要求全部党员积极参加机关党支部的各项活动,进一步推动党员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管理。
3、“三会一课”记录不规范。根据提供的资料,局党组所属党支部四个,仅局机关党支部有“三会一课”记录本,且记录简单、不规范、时间颠倒,党员底数不清,应到党员人数不一;监察大队、监察中队、清洁服务开发中心三个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落空”,无党建相关资料和各党小组会议记录。
整改情况:已整改。一是严格贯彻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明确专人管理;二是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才能提升业务发展”的工作理念,把党建工作层层压实、做细。
4、支部换届不严肃。换届选举无请示、选票等相关材料。局党组出台文件不审阅、不把关,对清洁服务开发中心党支部的批复(红城组字〔2016〕13号),下级机关竟为城管中队党支部。
整改情况:已整改。对红城组字〔2016〕13号文件及时改正,今后对换届选举工作进行严格审阅把关,体现换届选举的严肃性。
(三)全面从严治党不力方面
1、履行主体责任不到位。对管党治党、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意识不强,措施不力,老好人思想,对干部管理偏松偏软。遇到问题不敢当面指正批评。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不到位,对工作纪律松懈的干部不管不问,造成一定的负面影响。
整改情况:已整改。严格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管党治党工作与中心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摒弃老好人思想,对党员干部加强管理。
2、履行监督责任不到位。主动从严监督的责任意识淡薄,对劳务派遣人员管理集体存在管理思想偏差,认为城管队员属劳务派遣人员,人事权不归单位管理,所以对违规违纪问题处理偏宽偏软,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得过且过。
整改情况:已整改。严管重罚,绝不姑息。对涉及违规违纪的人员已与有关部门沟通,对吸毒人员陈煜嘉予以辞退,对于照洋调整工作岗位,并让本人写出承诺书。
3、自觉接受监督意识不强。对派驻纪检组的监督职能认识不到位,单位的重大事项研究不能积极主动邀请派驻纪检组参加,接受监督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有待提高。
整改情况:已整改。有重大事项需要党组讨论的,积极邀请派驻纪检组长参加,主动接受监督。
(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方面
1、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重视程度不够。未结合单位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规章制度,奉行“拿来主义”,七项制度全部是从网上照抄照搬。
整改情况:已整改。结合城管局实际,认真制定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章制度,对七项制度逐一进行再梳理、再制定。
2、“小微权力”监督不到位。城市管理领域存在行政审批、工程招标等“小微权力”,这些项目因行业特殊因素,存在监管程序不完善等廉政风险。如:2017年支付门头广告提升改造费用5笔、198.63万元,项目无验收人、无日期、无审计报告,直接支付工程款,项目管理廉政风险高。
情况说明:根据红旗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指挥部督办警示(红创文警字【2017】127号)文件要求,务必于2017年6月10日前高标准、高质量完成门头招牌整治任务,由于门头广告提升改造工程款是督导件,时间紧,任务重,此工作时效性强,为确保门头招牌提升改造工作按时完成,根据督办警示要求,政府采购部门予以简化手续。
(五)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反“四风”方面
1、私车公养屡禁不止。2014年至2016年5月审计报告显示(红审经责报〔2017〕10号)报销非城管局车辆维修费6645元;但是审计后依然存在该现象,且单位车辆管理不规范,运行费超标。
整改情况:已整改。报销车辆的维修费已经追缴到位,并按照执法车辆相关制度确保运行费用不超标。
2、违规发放津补贴。下属二级机构环卫所于2015年2月至2016年11月支元旦、春节、清明节、五一节、端午节、中秋节、国庆节发放加班补助12笔、计7.89万元。
情况说明:环卫工作是城市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环卫工人是城市的美容师,为了维护城市卫生,全面加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环卫工人常年累月奋战在工作第一线,由于环卫行业的特殊性和工作需要,环卫工人既没有星期天、也没有节假日,全天侯、全方位加强清扫保洁和监督检查,确保环境卫生干净整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第三项《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有关规定,环卫所按照标准发放了法定节假日工作加班费,特此说明。针对存在问题,立行立改。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们将引以为戒,严格遵守各项财经纪律,严把发放关,杜绝类似问题发生。
3、食堂管理不规范。区城管局于2017年成立食堂,收入未计账,且将支出直接从收入中扣除,存在廉政风险。
整改情况:正在与区财政局和机关事务管理局进行沟通协调。
4、超标准超范围报销电话费。单位个别科级领导超标准报销通信费补贴。
整改情况:已整改。超标准报销通信费用已经追缴到位。
三、坚持标本兼治,完善长效机制
通过近一段时间的整改,虽然取得了一些成果。但我们也清醒的认识到这些成果只是阶段性的,还需要常抓不懈、综合治理。下一步,我们将继续严格对照巡察反馈的意见,坚持问题导向,从严从实、坚持不懈,持续抓好各项整改工作,确保改彻底、改到位,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一)持续抓好整改落实,确保反馈意见件件到位。党组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进一步强化问题导向,增强政治意识,紧紧抓住区委第一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和意见建议,持续推进整改,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全部完成整改任务。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举一反三,不断深化和巩固整改成果;对需要一定时间整改到位的,严格台账管理,一个一个督办,一个一个销号;对需要其他单位协助解决的,主动和相关单位沟通解决;对需要长期坚持的,明确责任科室、责任人,紧盯不放,加强跟踪问效。
(二)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继续巩固整改成果。按照巩固提高,问责问效,科学有序的思路,党组在抓好整改的同时,在党建工作方面,更加注重治本,在建立长效机制上下功夫。今年组织了局班子成员、中层及党员干部30余人到区廉政文化教育馆实地参观,接受了一次极其深刻的党风廉政教育洗礼,将“四个意识”教育深深溶入党员干部的言行和生活当中,使讲政治、守纪律、做表率成为党员干部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继续推动“纪律作风年”活动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在激励机制方面,更加注重预防,建立健全各类规章制度,着眼于用制度管人管事,把解决具体问题与推进制度建设紧密结合,从岗位职责、目标考核、执纪问责入手,着力构建公开透明、科学合理、运转有序的长效机制。
(三)切实强化督促检查,建立守纪律讲规矩新常态。党组要求全局干部职工,特别是领导干部经过这轮巡察整改工作,一是在思想认识上要有新提升,争做“学习型”干部;二是在发展提升本领上要有新突破,争做“专业型”干部;三是在履职能力上有要新提高,争做“创新型”干部。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不断加强对重点岗位、关键环节、事前事后的监督检查,强化干部职工日常教育监督管理,严明纪律,营造高效廉洁、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环境,推动城管工作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