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原镇、各办事处、区直各单位,区纪委各派驻纪检组:
今年以来,区纪委坚持将正风肃纪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严肃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破坏营商环境问题。现将近期查处的一起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区城管局油烟污染治理督察队在行政执法中执法主体不适格,执法程序不规范,工作方法简单粗暴,造成不良影响的问题。2020年7月至8月,卫滨区城管局对新乡市一横街赵记胡辣汤店进行执法过程中,现场执法的餐饮油烟污染治理督察队队长殷建光及其队员不具备行政执法主体资格,执法程序不规范;在对赵记胡辣汤店进行强制关闭过程中,面对商户阻挠,未能通过解释、劝慰等手段缓和对峙局面,对待群众简单粗暴,对我区造成不良影响。区环境攻坚办专职副主任田鹏作为分管领导,不正确履行职责,对分管科室教育、监督、管理不到位,负主要领导责任。2020年10月,经中共卫滨区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殷建光同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田鹏同志政务警告处分。
全区各级党员干部要从中汲取深刻教训,举一反三,引以为戒,切实增强大局意识、服务意识、法制观念,知敬畏、守底线,自觉规范执法和服务行为,不断提高为群众服务水平;各级党组织要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强化日常监管,提高服务水平,把着力解决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作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有效途径和有力抓手;持续推动优化营商环境各项举措落到实处,以良好作风进一步打造稳定公开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把全面从严治党引向深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