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卫滨区纪委关于转发《中共新乡市纪委关于三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的通报》的通报

2020-11-14 11:24 来源: 卫滨区纪委监委

为深入推进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以案例明纪法、促整改,现对我市纪检监察机关查处的三起扶贫领域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辉县市孟庄镇南陈马村原党支部书记范福勤等人套取危房改造资金问题。自2011年至2014年,辉县市孟庄镇南陈马村实施农村危房改造过程中,时任村党支部书记范福勤经与村“两委”干部范山俭、狄仁东、范光勤、郭立霞商议,将本村不符合危房改造条件的35户农户上报为危房改造补助对象,共套取危房改造补助资金33.2万元,其中24.2万元记入村账,范山俭账外支出5.6万元,据为己有2.4万元。范福勤、范山俭、狄仁东、郭立霞还存在其他违纪行为。2019年8月12日,范福勤、范山俭受到开除党籍处分,狄仁东、郭立霞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范光勤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已收缴。

原阳县陡门乡黑石村原党支部书记鲁建洋弄虚作假问题。2017年,时任陡门乡黑石村党支部书记鲁建洋经营管理的原阳县伟光种植专业合作社在实施带贫土地流转过程中,鲁建洋与该社其他成员虚报流转土地109.5亩,套取奖补资金3.285万元。鲁建洋还存在其他违纪行为。2020年5月13日,鲁建洋受到留党察看二年处分,违纪所得已上缴。

延津县丰庄镇寇庄村原党支部第一书记陈国宏乱收费问题。2019年6月,延津县审计局工作人员陈国宏在寇庄村党支部任第一书记时,以帮助该村贫困户张某建甜瓜大棚成立合作社为由,收取张某等11户贫困户、寇某等5户低保户共计1.91万元,作为大棚建设资金和入股股金,但后来大棚并未建成,陈国宏未及时将上述款项予以退还,并直接用于个人开支。2019年7月,陈国宏以帮助另一贫困户张某修缮屋顶为由,收取其2000元,后未维修,款项也未及时退还。2020年6月16日,陈国宏受到撤销党内职务、降低岗位等级处分,违纪所得已退还群众。

以上三起典型案例有的弄虚作假、套取国家资金;有的乱收费、损害群众利益。这些行为背离了党的宗旨,严重侵害群众利益,影响脱贫攻坚成效,必须依纪依法严肃查处。全市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中汲取深刻教训,不断增强纪律和规矩意识,在脱贫攻坚工作中勤勉尽责、实干担当,以作风攻坚促进脱贫攻坚,推动工作落实。

今年是决战决胜脱贫攻坚收官之年,全市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履行脱贫攻坚主体责任,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切实把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落实到扶贫工作各方面和全过程,确保党中央关于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重大决策部署真正落地落实。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脱贫攻坚政治责任,加大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坚持“零容忍”的态度、“深挖细查”的决心、“一追到底”的韧劲,对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典型案件一律点名道姓公开通报曝光,持续形成震慑,为全市决战决胜脱贫攻坚保驾护航。

责任编辑: 卫滨区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