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曝光|中共卫滨区纪委关于两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的通报

2021-05-26 09:53 来源: 卫滨区纪委监委

各镇办党(工)委、纪(工)委,区直各部门党组(党委),各派驻纪检监察组:

2021年春节将至,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气氛,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回潮,现将近期查处的两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一、卫滨区平原镇唐庄村村委会主任陶明元、支部委员陶明星违规公款旅游、发放津补贴等问题。2013年4月,唐庄村借机安排村两委成员、党员、村民代表前往山西等地旅游,村财务支付旅游费用110370元。其中,支付村两委成员、党员、村民代表的旅游费用40455元。2014年2月,唐庄村借机给当时未去山西旅游的党员、村民代表共计40人发放补助。村委会主任陶明元、时任党支部书记陶明星负有主要责任。2021年1月12日,陶明元、陶明星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二、卫滨区平原镇赵村党总支书记郑文胜违规使用村集体资金支付个人加油费、招待费等问题。2012年12月至2020年6月,赵村村集体支付给村两委成员等相关人员个人汽油费用共 88人次 193387.48元;2012年12月至2017年9月,赵村村集体支付两委成员等相关人员个人组织的用餐费用共 69人次 51754元、其他招待费90人次196273元。作为村党总支部书记,郑文胜负有主要责任。2021年1月12日,郑文胜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对涉案财物予以责令退赔。

2021年春节到来之际,通报上述两起典型问题,就是教育提醒广大党员干部引以为戒、警钟长鸣,时刻紧绷廉洁自律这根线,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全区各级党组织要自觉站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践行“两个维护”的高度,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持续加强作风建设,以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为新阶段作风建设开好头、起好步。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严肃查处节日期间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违规吃喝、私车公养、借操办婚丧喜庆收钱敛财等突出问题;对借节日之机搞拉票贿选、说情打招呼等违纪违法问题,坚决纠正、严肃查处。要坚持纠正“四风”和倡树新风并举,引导党员以优良作风赢得人民群众的信任和拥护。

责任编辑: 卫滨区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