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卫滨区纪委机关支部党员积分量化管理办法(试行)

2021-05-25 15:50 来源: 卫滨区纪委监委

为进一步增强党员的身份意识,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建立一套科学、合理、有效的党员考核评价体系,实现党员日常管理的精细化、科学化、规范化,更好地选拔使用优秀党员,结合区纪委监委工作实际,现就实行党员积分管理制定如下管理办法。

一、考核范围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区纪委机关支部全体在职共产党员。

二、考核内容

党员的日常积分由基本分、加分、减分三部分组成。

(一)基本分。重点考核履行党员义务的情况。主要包括:组织生活、履职尽责、交纳党费、恪守四德、工作纪律等5项内容。重点考核党员是否按照要求参加三会一课、工作会议、学习教育活动、志愿服务活动、文明单位创建、平安建设等各类会议或活动;是否按要求完成本职工作;是否按时足额交纳党费;是否遵守“社会公德、家庭美德、职业道德、个人品德”等。基本分满分为100 分。

(二)日常加分。重点考核党员在履行岗位职责、推动区纪委监委各项工作、机关部室和派驻纪检监察组有关工作开展等方面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情况,对成绩突出的给予相应加分。重点考核党员在争先创优、履行社会责任、文明单位创建等全区重点工作中的表现情况。视具体情况给予相应加分。

(三)减分。主要是党员在日常工作生活中,违反有关规定,在社会上或单位中造成一定不良影响,还未达到违纪违法的情形,给予相应扣分。

对存在不执行党组织决定,弄虚作假骗取积分,无正当理由完不成公开承诺,发生违纪违法等行为的实行“一票否决”,取消年度评优评先资格。

三、考评办法

机关党支部成立积分考评小组,由党支部书记任小组组长,支委会成员为小组成员,严格执行会议活动签到制度,加强对党员参与活动的跟踪考核。每名机关支部党员建立工作记录档案,每季度末汇总一次情况,并向机关党支部报告审核。积分考评工作按照“申报——认定——评议——汇总”四个步骤进行。

(一)申报。党员本人根据自己办实事、做奉献情况,如实填写《党员加分项申报表》、《承担临时性任务确认表》,于每月28日前将本月的情况向党支部考评小组报告一次,由考评小组审核登记。

)认定。党支部考评小组综合党员个人申报情况、党支部掌握的党员履行义务、参与活动等情况,对党员增加分和扣减分,一票否决情况须先向机关党支部报告再审核认定,认定结果由考评小组登记在党员积分卡和工作档案上。

)评议。支部每年召开一次全体党员和群众代表参加的考评会议,对党员履职尽责、参加组织生活会等情况进行评议,按照优秀(90至100分)、合格(80至89分)、基本合格(60至79分)、不合格(60分以下)四个等次计算党员的评议得分。

)汇总。积分由考评小组每年汇总一次,年底计算总积分。计算方式为:党员年度积分=基本分+日常加分+评议分-扣减分。将公示贯穿于积分确定的全过程,每半年一次通过党务公开栏的形式,向党员群众公示积分情况。

四、结果运用

把党员的积分考评结果作为评选优秀党员和干部选拔使用的重要依据。党员年度积分排名前列的,可评为年度优秀党员,优先提拔使用等。对年度总积分180分以下的党员或有一票否决等事项的,由党支部对其进行帮助谈话;对经教育后仍没有明显改进的,报区委区直机关工委同意,按不合格党员处置。

五、有关事宜

本积分量化管理办法自2021年2月1日起执行。

附:1、区纪委监委机关党支部党员积分细则

2、党员加分项申报表

3、承担临时性任务确认表

4、党员积分管理记录卡

5、党员民主评议测评表

6、党员积分管理汇总表

中共卫滨区纪委机关支部

附件1

区纪委党员积分细则类别项目赋分因素加减分因素基本分(满分100分)组织活动(30分)按照要求参加三会一课、工作会议、例会、学习教育活动、志愿服务活动、文明单位创建、平安建设等各类会议或活动。正常参加组织活动的得30分,无故不参加1次扣1分,迟到、早退1次扣0.2分;请假扣0.5分。履职尽责(40分)承担本职工作完成情况。以上级、同级党委下发的表彰和通报文件为依据,表彰的,一次加2分,通报批评的,一次扣2分。交纳党费(10分)按时足额交纳党费。按时足额交纳党费10分。无故不按时足额交纳党费的,每次扣2分。恪守四德(10分)遵守“社会公德、家庭美德、职业道德、个人品德”。恪守四德得10分。违反“四德”每次扣5分,严重者实行一票否决。工作纪律(10分)

旷工、不正常上班每天扣1分;不参加单位安排的值班值守工作,每次扣1分。加分项争先创优履行社会责任本职工作被国家、省或市、区级表彰、示范推广。获得国家级、省级、市级、区级表彰的,分别计15分、10分、5分、3分。带头讲党课,做党课领学人每次加3分。承担急难险重临时性工作任务积极参加重点节点敏感时段组织督导值守工作,每次加5分。

文明创建为群众解决实际困难每件加1分好人好事每次加3分—10分积极参加各类文体活动每次加1分—3分积极参加传统文化节日或重大纪念日主题活动每次加1分参加卫生城市、文明城市创建复审、平安建设等区委中心工作活动。每次加0.5分参加学雷锋志愿者服务活动每次加1分,参加无偿献血加5分超额交纳特殊党费每次加1分—5分参加希望工程等捐款、捐物。常规捐款在50元以上,捐物一件以上每次加0.5分;高额特殊捐款每次加2分见义勇为每次加10分参加防火抗洪抢险等突发应急事件每次加10分扣减分违反有关规定造成不良影响的不赡养老人或不尽子女抚养义务扣10分有侵害群众利益行为每次扣10分直系亲属参与邪教等非法组织每次扣10分因生活作风或家庭、邻里矛盾造成不良影响。每次扣10分缺乏大局观念,不服从组织安排,工作中拈轻怕重,讨价还价,以各种理由推诿工作。每次扣10分一票否决被纪检监察、公检法立案调查,以及参与邪教等影响文明单位创建,违反“四德”,导致单位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的。

附件2

党员加分项申报表

( 年 月)姓 名

所在党小组

申报事项

相关证明材料(图片)可另附

支部意见

支委成员签字:

年 月 日备注

附件3

承担临时性任务确认表时 间

参加人员

承担工作任务

内 容

协管常委(委员)意见

年 月 日分管副书记意见

年 月 日 备注

附件4姓 名

文化程度

性 别

所在党小组

出生年月

职 务

类别项目分值月份123456789101112年度 得分㈠基本分(100分)组织活动30

履职尽责40

交纳党费10

恪守四德10

工作纪律10

(二)加分争先创优

履行社会责任

文明创建

(三)扣减分

(四)民主评议分

党员积分管理记录卡

注:1、党员年度积分=基本分+加分项+评议分-扣减分

2、此卡记录核定后数据,由党支部记录填写,并存档备查。

附件5

党员民主评议测评表序号评议对象优秀

(90-100分)合格

(80-89分)基本合格

(60-79分)不合格

(60分以下)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附件6

党员积分管理汇总表

单位: 党支部书记签名:序号党员姓名基本分加分评议分扣减分年度总积分

 

责任编辑: 卫滨区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