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党委、纪委,市委各部委,市直各单位党组(党委),市纪委监委各派驻纪检监察组: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工作,把环保作为民心工程、民生工程来抓,全市上下积极努力,取得了较大成效。但仍有个别单位及党员干部履行环境保护职责不到位,致使环境保护问题仍然时有发生。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切实发挥警示教育作用,现将近期我市查处的一起环境保护方面履职不力被问责的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卫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李新成等7人在燃煤散烧环保治理工作中不正确履行职责违纪问题。卫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分管燃煤散烧环保治理工作的党组成员李新成、太公镇政府分管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的主任科员梁涛、唐庄镇政府分管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的副镇长徐红博,太公镇市场监督管理所负责人杨海东和唐庄镇市场监督管理所负责人刘玉章,以及太公镇吕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嵇爱民、村支部委员兼村委会副主任季泽东在燃煤散烧管控中工作不力,未能履职尽责,对负责区域进行监控整顿,致使唐庄镇山彪村、太公镇吕村、张王屯村禁煤区内仍有部分村民使用、存放煤球,太公镇吕村存在1处散煤销售点、唐庄镇山彪村有散煤流动销售点的问题发生,并被河南省委污染防治攻坚战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专项督察组查获,造成不良影响。2021年6月,卫辉市纪委给予负有领导责任的李新成书面检查处理,给予负有领导责任的梁涛、徐红博谈话提醒处理,给予负有直接责任的杨海东诫勉谈话处理,给予负有直接责任的刘玉章书面检处理;给予负有直接责任的嵇爱民、季泽东党内警告处分;同时对卫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卫辉市散煤办、卫辉市攻坚办等单位下达监察建议,责令作出深刻书面检查并切实整改。
全市各级各部门及广大党员干部要切实汲取深刻教训,引以为戒,警钟长鸣。要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大局意识,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市政府关于环境保护的各项决策部署上来,不折不扣完成上级安排的任务。各乡(镇)要切实履行环境保护法定职责,严格落实环境保护属地管理原则,坚持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各有关职能部门要认真履行环境保护监管职责,铁面执法,严肃查处各种环境违法行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进一步聚焦监督执纪问责,有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不认真履行环境保护职责的,严肃问责,为卫辉市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中共卫辉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1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