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群众举报和巡察移交问题线索典型案例的通报

2021-02-09 09:50 来源: 延津县

现将近年来群众举报和巡察移交的涉及村干部的部分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一、延津县僧固乡李僧固村党支部原书记李国旗充当恶势力“保护伞”问题。2016年冬至2017年初,李国旗提供其家东屋作为场地用于沈广奇恶势力犯罪团伙等人开设赌场,为其提供便利并收取场地费,纵容、包庇恶势力犯罪活动,充当恶势力“保护伞”。2019年12月,延津县人民法院以开设赌场罪判处李国旗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没收违法所得1500元。2020年7月,李国旗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二、延津县塔铺街道办事处北孟湾村党支部原书记娄元亮违规套取村集体资金用于公款吃喝问题。2016年至2017年,娄元亮利用村内线路改造项目和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虚开发票,套取资金,违规报销村委会吃喝款、个人油修费和春节福利支出。娄元亮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0年8月,娄元亮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违纪款予以追缴。

三、延津县石婆固镇朱庄村原报账员姚兆启在办理低保过程中吃拿卡要问题。2014年至2016年,姚兆启在为该村村民办理低保和五保过程中,向村民索要款物,除去部分用于购买办公用品外,其余均用于个人使用。2019年10月,县委巡察组在巡察朱庄村期间,姚兆启将相关款物一并折价退还。2020年6月,姚兆启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四、延津县东屯镇小屯村党支部原副书记赵志昂非法占地建设厂房问题。2010年11月,赵志昂在未经批准且未办理土地使用手续的情况下,擅自占用位于延津县东屯镇小屯村村东土地建设彩钢棚,违反国家法律法规。2020年2月,赵志昂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责任编辑: 延津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