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津县看守所原管教李明生严重违纪违法
被开除党籍、政务撤职

2021-10-25 19:40 来源: 延津县

延津县纪委监委依纪依法对延津县看守所管教李明生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李明生在看守所工作期间,利用直接管理在押人员的职务便利,非法收受多名在押人员亲属数额较大财物,违规为相关在押人员提供照顾,涉嫌受贿犯罪。

李明生身为中共党员、公职人员,理想信念丧失、政治意识淡薄,知法犯法,将看管在押人员的公权力变为谋取个人私利的工具,严重损害公安干警的良好形象,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涉嫌受贿犯罪。鉴于李明生能够配合审查调查工作,全额退交违纪违法款项6.51万元,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县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给予李明生开除党籍处分,由县监委给予其政务撤职处分;将李明生涉嫌犯罪款项随案移送司法机关。

李明生简历

李明生,男,汉族,1969年8月出生,河南延津人,1997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5年6月参加工作,大专学历。

1985—1989延津县丰庄司法所工作;

1989—1992延津县公安局丰庄派出所工作;

1992—1996原阳县公安局工作;

1996.11—2007.04延津县公安局塔铺派出所工作;

2007.04—2010.05延津县公安局石婆固派出所工作;

2010.05—2019.12延津县看守所工作,期间2017年9月任看守所管教;

2019.12—延津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工作。


责任编辑: 延津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