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19年11月13日至12月31日,县委第二巡察组对县自然资源局党组进行了巡察,并于2020年4月7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从严落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
(一) 深化认识,提升站位。局党组充分认识到巡察反馈问题针对性强、切中要害,坚持把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牢牢记在心上、抓在手上、扛在肩上,进一步强化政治意识、使命意识、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认真履行主体责任,扎实推进整改工作的落实,形成了局党组全力以赴抓整改的思想和行动统一。
(二)精心部署,制定方案。坚决把落实县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作为当前首要任务,第一时间启动整改工作。针对巡察反馈问题,分析查找原因,制定整改措施,在先后3次广泛征求各方意见建议后,局党组审议通过了《整改方案》。对能够立行立改的问题,2个月内整改到位;对一时难以解决的问题,2个月内取得阶段性成效;对需要久久为功、持续发力才能解决的问题,从健全机制入手,长期坚持,并举一反三,形成长效机制,确保巡察反馈意见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应。
(三)上下联动,压实责任。按照“区别情况、找准要害、分类施策、全面整改”的工作思路,逐条列出整改措施,明确了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做到了责任到人、扛责上肩,确保了每一个问题有人抓、有人管、有人落实。结合整改周期短、整改时限紧的实际,对所有整改问题列出时间表,确保所有整改问题在规定的时间内取得最大化的整改效果。
(四)强化督导,务求实效。实行整改工作调度机制,建立巡察整改问题清单、责任清单、任务清单,实行台账式管理。建立日报告、周汇总制度,及时督促责任单位落实好整改任务,做到完成一项,销号一项。建立整改督查机制,由局纪检室对整改工作措施不力、贻误落实的相关单位和责任人严肃问责,确保各项整改任务落到实处。
二、坚持问题导向,全力推进整改任务落实
(一)政治建设抓得不实,在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上有差距
1、党组领导作用发挥不够。
(1)关于“党组议事制度内容不严谨,修订不及时”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到位,长期坚持。一是2020年4月24日,由陈景涛同志召集主持党组会议,认真组织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有关规定,健全完善了《中共延津县自然资源局党组议事规则》(延自然资组〔2020〕4号),明确了党组会议议事范围、议事程序等内容,并于4月27日下发至各党支部学习贯彻。二是结合组建后的自然资源部门职能,增加党组会议对推进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建设、加强生态资源管护、全面加强土地要素保障、完善重点项目用地手续、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等工作的研究决策力度。三是严格执行监督执纪、党纪政务处理有关规定,将重大自然资源立案决定、处分决定等重要事项提交局党组会研究审定,发挥局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
(2)关于“党管干部原则丧失”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到位,长期坚持。一是2020年4月24日,召开局党组会议,党组成员认真学习贯彻局党组印发的《中共延津县自然资源局党组关于印发“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的通知》(延自然资组〔2019〕13号)要求,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不允许用其他会议形式取代党组会议的议事决策作用。二是完善党组工作配套制度。为推进党建与行政管理工作的深度融合,制定了《延津县自然资源局领导班子议事规则》(延自然资〔2020〕57号),进一步健全民主集中制,保证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三是严格区分党组议事决策和行政决策事项,在每次会议召开前明确会议类别,确定会议主题,规范会议记录。
(3)关于“行政文件代替党组文件”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到位,长期坚持。一是2020年5月25日,在局一楼会议室,由局法规股负责人赵全朝同志对各股(室)文秘人员开展了公文处理业务培训,提高工作人员公文处理水平。二是由局法规股、党办、办公室根据《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制定了《延津县自然资源局公文处理工作制度》,并印发至各股(室)所遵照执行。三是修改规范了《延津县自然资源局文件拟稿》审批单,实行由股室拟稿人、股室负责人、分管副局长、法规股负责人、党组书记(局长)逐级审批制度,确保公文处理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
2、党组群众工作本领不强。
(4)关于“驻村帮扶工作群众满意度不高”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到位,长期坚持。一是2020年4月9日,由局党组书记、局长陈景涛、结对帮扶责任人卢秋涛、驻村工作队第一书记王永全、村支部书记崔清义,共同入户走访了解问题原因,把准贫困户困难诉求。二是掌握了贫困户对帮扶工作不满意的原因。该户属于五保贫困户,本人小学文化程度,存在沟通不顺畅、对帮扶政策理解不透的问题,有拿别人和自己作比较认为享受的政策不一样造成不满意的认识。三是根据工作实际,对该户有针对性的制定了帮扶工作方案。具体由帮扶责任人卢秋涛、驻村工作队积极与帮扶对象常走访、常联系,保证帮扶次数和时间。除每周四的集中扶贫帮扶日外,还充分利用节假日等经常性的到贫困户家中拉拉家常,尽量把扶贫政策转化为通俗易懂的语言对他一项一项的耐心的讲解,使他充分听懂弄清。四是主动与被帮扶的贫困户多次谈心交心,帮助他们克服“等靠要”的消极思想,引导疏理勤劳致富观念。
(5)关于“防范化解社会稳定风险不力”问题。
整改情况:持续整改,长期坚持。一是坚持“预防、疏导、有序、便民”的原则,严格落实领导信访包案责任制,有效协调解决信访问题,信访诉求得到解决,人员思想稳定。二是继续开展风险隐患排查工作,落实“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一岗双责”的要求,建立健全隐患排查和防范化解工作台账,有效提高防范化解社会稳定风险能力。
(6)关于“调查研究不深入”问题。
整改情况:持续整改,长期坚持。一是强化党组成员带头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意识。围绕全县中心工作, 在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重点工作部署中,涉及本地区、本部门遇到的困难和需要解决的问题,研究制定了领导班子2020年度自然资源工作调研课题。二是进一步明确了调研任务和调研要求,改进调研方式,多渠道开展调研,扎扎实实沉到基层,定期开展调研成果督导讲评会议,确保调研工作取得实效。三是切实把工作调研中心转移到服务群众、服务发展上。目前,由党组书记陈景涛、党组成员杨慧光牵头开展的《强化耕地数质量管护 统筹兼顾保障发展用地》调研课题基本完成。该课题围绕全县耕地保护、服务经济发展用地保障工作,开展了由自然资源局牵头、有关部门和乡镇配合参与的调研工作。通过深入各乡镇、部门、企业等基层一线实地调查、走访座谈,召开不同类型的交流座谈会、征求意见会、总结分析会,对贯彻落实现行土地管理制度情况进行了认真调查总结,为下步优化城乡用地资源配置机制、推进农村土地管理制度改革、全面完成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提出了合理化意见和建议。
3、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到位。
(7)关于“机构改革政策执行不彻底”问题。
整改情况:持续整改。根据工作需要,为保障与省、市自然资源部门行政、事业单位业务工作的连续性,待县委、县政府对《中共延津县自然资源局党组关于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调整方案》批复后,同步开展内设行政、事业机构配置改革工作。
(8)关于“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到位,长期坚持。一是切实提高意识形态工作极端重要性的认识。2020年4月17日,制定印发了《2020年中共延津县自然资源局党组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延自然资组〔2020〕7号)通知,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年终综合目标考评,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二是落实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2020年5月11日,召开党组意识形态工作专题会议,认真分析研判本系统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党组书记陈景涛、分管领导李进美就落实意识形态工作第一责任人、第二责任人职责进行发言表态,并要求其他党组成员根据分工,按照“一岗双责”,认真抓好分管部门的意识形态工作,形成工作制度落实到位。三是加大对二级机构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主动权。针对局属二级机构不动产登记中心在2017年度考核中被评为落后单位的问题,首先由不动产登记中心负责人写出深刻检查,认真组织召开党支部专题会议,分析查找在加强意识形态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其次认真组织不动产登记中心学习贯彻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决策部署及指示精神,列出专题学习计划,抓好本中心党员领导干部意识形态工作教育培训,局党组做好开展意识形态工作的指导督促。再次重点加强思想宣传阵地管理,因不动产登记中心属登记颁证便民服务单位,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微信工作群宣传中心党建和业务工作,加强网络舆情监管,及时回应网友咨询,提高部门形象。
(9)关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学习不全面、撰写调研报告不认真”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到位,长期坚持。一是2019年12月3日,局机关党委重新制定了2019年12月份的学习计划,重点安排有关党史、新中国史的学习内容,并下发至各党支部按照计划开展学习。2019年12月20日,各支部按计划组织本支部党员干部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党史和新中国史有关内容,进一步巩固和深化 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二是加强党员干部政治教育,端正工作态度,积极主动开展调查研究工作,掌握工作实情,要求个别党员干部对调研报告进行了补充完善。三是实行调研报告逐级把关负责制,局党组书记审核把关党组成员调研材料,党支部书记审核把关一般党员干部调研报告,确保调研报告服务指导业务工作。
(二)思想组织建设薄弱,党员教育管理成效不明显
4、党的组织生活不严格。
(10)关于“党的组织生活不严格”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到位,长期坚持。一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党员领导干部自觉“补课”,2020年5月11日,党组中心组成员认真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全文,进一步端正思想认识,强化政治意识,深刻领会批评武器在党内政治生活中的重要作用。二是2019年12月4日,在与县委巡察办充分沟通汇报后,按要求召开“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民主生活会。在落实会议方案、开展谈心谈话、撰写对照检查材料、进行批评与自我批评等各个环节基础上,始终贯穿问题导向,诚恳坦率地指出问题和分析问题,互相批评不留面子,民主生活会辣味浓厚。三是由机关党委监督各党支部开展组织生活会问题剖析整改工作,按要求制定整改措施,建立整改台账,解决实际问题。
(11)关于“组织生活会记录不认真”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到位,长期坚持。一是2020年4月18日,由机关党委组织9个党支部书记专题学习了《延津县民主生活会工作指导手册》中《关于严格组织生活会制度的指导意见》内容要点,强化自身建设,规范落实组织生活会议程。二是规范民主评议程序。严格按照个人自评、党员互评、民主测评、总结点评的步骤开展组织评定,不敷衍了事、不弄虚作假,注重评定效果,评议过程做到直面问题、实事求是。三是2020年5月上旬,局9个党支部先后召开了专题支部委员会会议,就规范落实组织生活会议程及组织生活会记录标准进行传达学习。通过学习整改,现9个党支部组织生活会议程、会议记录详细规范。
5、机关党委对党建工作重视不够。
(12)关于“‘三会一课’组织不力”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到位,长期坚持。2020年5月15日,各党支部专题学习了县委组织部《关于规范“三会一课”制度进一步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的通知》(延组〔2017〕80号)文件精神,明确了“三会一课”制度落实的主题、时间、标准、责任人等事项,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针对局机关原第五党支部出现召开党员大会签到表为党员复印件的问题,局党组书记陈景涛对时任2016至2019年度年第五党支部书记进行批评教育,并要求各党支部“三会一课”记录本指定专人负责,记录内容全面规范,杜绝出现复印、摘抄等问题。
(13)关于“主题党日议程缺失”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到位,长期坚持。一是局党组坚持把开展主题党日活动作为党支部规范化建设的有力抓手。自2020年4月份以来,由局机关党委负责研究制定下发每月主题党日活动方案,并督促指导各支部严格按照“5+X”的要求召开主题党日活动。二是丰富主题党日活动的形式和内容。要求各党支部在规定动作的基础上,设计好本支部主题党日活动自选动作,做到有计划、有方案,并报局机关党委审核备案。三是每月主题党日活动,由局机关党委专人督导检查各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情况,有效将主题党日活动落到实处。
(14)关于“‘三会一课’质量不高”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到位,长期坚持。一是2020年元月份以来,由机关党委负责,认真组织各党支部学习县委组织部《关于规范“三会一课”制度进一步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的通知》(延组〔2017〕80号)文件精神,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二是2020年4月22日,由机关第五支部针对“三会一课”质量不高等问题召开专题支委会,全面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指示和决定,讨论安排党支部重要事项,做好会议记录。三是由机关委员会定期监督检查各支部“三会一课”制度贯彻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15)关于“党组织会议记录不完善”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到位,长期坚持。一是2020年4月份起,各党支部分类建立完善了会议记录,明确各支部“三会一课”记录及党建材料保管责任人为各支部组织委员,要求每次党组织生活都要有影像资料和会议活动记录。二是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按照要求每月召开一次党支部委员会,每月召开一次党小组会,每季度召开一次党员大会,每季度上一次党课,每月组织一次主题党日活动,按制度要求落实到位。三是2020年4月份,为妥善保管党建活动资料,购置了“三会一课”等党建资料档案柜,指定专人妥善保管。
(16)关于“换届选举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到位,长期坚持。一是2020年5月8日,由机关党委副书记李进美同志组织9个党支部书记集中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党规文件,严格执行定期换届制度,做好记录,存档备案。二是各党支部严肃规范换届程序,做到环节不减少、程序不变通。通过选举出的监票人和计票人认真履行职责,做好换届选举的发票、填票及回收,清点选票并统计结果,并在统计汇总表上签字。三是邀请县直工委及派驻纪检组相关负责同志参加机关党委织换届选举工作。
6、学习教育效果不明显。
(17)关于“学习教育效果不明显”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到位,长期坚持。一是2020年4月20日,由陈景涛同志主持召开全体党员专题大会,重新学习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内容的政治教育,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央、省、市委及县委、县纪委有关文件和指示精神,对各支部学习教育工作提要求、明任务。二是科学制定学习计划,确保学习效果。2020年以来,克服办公学习场所限制,通过视频会议方式开展县自然资源系统集中教育5次、1080人次。组织党员干部政治理论考试1次,通过考试成绩,政治教育效果得到提升。三是加强政治学习督查,各党支部严格按照党员积分制管理办法,将督查结果计入党员积分,作为年终党员评先评优的依据,对理论学习不掌握的党员干部,采取适当形式予以通报。
(18)关于“党组制定的学习计划落空”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到位,长期坚持。一是2020年5月18日,在局党组会议上,由陈景涛同志就未落实党组学习计划作出检讨,要求自己将严格履行党组书记工作职责,全面抓好局党组中心组、全体党员干部学习教育工作。二是进一步细化明确陈景涛同志中心组学习第一责任人的职责,负责组织学习活动,审定学习计划,主持集中学习。明确李进美同志中心组理论学习第二责任人的职责,负责审阅学习计划,督促检查各成员的学习情况。三是重新制定学习考勤制度,每次集体学习,严格执行个人签到制度。因参加其他会议或因公出差、休假等不能参加集体学习的,要提前请假,并及时补学。同时,建立理论学习档案,按期将学习计划、学习资料、考勤记录、学习情况总结等资料整理入档。
(19)关于“党员意识淡薄”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到位,长期坚持。一是进一步规范党费收缴管理,2020年4月28日,由局机关党委组织全体党员干部集中学习了《党章》及《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严格规范党员党费基数及标准、缴纳时限、收缴手续,确保党费收缴工作规范管理。二是按规定开展了党费收缴工作专项检查,重新进行核算补缴(巡察期间已补交),确保应交尽交、不重不漏,做到有账目、有党费证记录。三是在局全体党员大会上,陈景涛同志就增强党员意识、主动按月交纳党费工作进行教育要求。目前,全体党员自觉主动、及时足额交纳党费意识增强。
7、选人用人程序不严谨。
(20)关于“选人用人程序不严谨”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到位,长期坚持。一是2020年5月11日,局党组成员认真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以及干部工作有关规定,严谨做好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二是牢固树立选人用人规矩意识,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干部选拔任用,需向上级组织人事部门报告和批准后方可实施。三是严谨选人用人程序,充分发挥局党组在选拔任用局中层干部的领导和把关作用,坚持公道正派、注重实绩、群众公认,如实记录干部选拔任用全过程。
(三)管党治党压力传导不够,“两个责任”弱化虚化
8、主体责任落实不力。
(21)关于“局党组主动接受监督意识不强”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到位,长期坚持。一是2020年4月27日,召开由局中层以上人员参加的干部管理工作会议,陈景涛同志要求局机关各股(室)所正确对待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积极为派驻监督创造有利工作条件。二是主动加强与派驻纪检组的沟通衔接,支持派驻纪检组开展监督、执纪、问责工作,邀请派驻纪检组成员参加局机关组织生活会、民主推荐干部会以及有关方面会议。局机关涉及加强自身建设、开展重大活动、财务预决算等意见方案报派驻纪检组审阅把关。三是强化责任意识,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主动做好局机关教育、管理、监督等党风廉政建设日常工作,用实际行动支持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
(22)关于“廉政提醒谈话缺乏针对性、谈话记录不完整”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到位,长期坚持。一是严格落实《延津县党风廉政建设提醒谈话办法》(延办〔2017〕44号)。2020年5月份,由党组书记陈景涛同志带头,聚焦被谈话人的“廉”和“责”,分别与班子成员开展了1轮廉政提醒谈心谈话活动。二是班子成员与分管股(室)所负责人于6月底完成廉政谈话提醒活动,杜绝形式主义,规范谈话形式及记录。三是完善档案管理制度,增加档案室人员力量,指定张学涛同志负责纪检档案材料收集管理工作,妥善保管纪检档案文书。
(23)关于“执法文书管理混乱”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到位,长期坚持。一是2020年5月19日,由局执法监察大队长姜澎涛同志组织召开系统执法工作专题整改会议。会上由小潭所、马庄所负责人就执法文书管理混乱作出检查,就下步工作列出整改措施。同时,由局法规股股长赵全超同志对《国土资源违法行为查处工作规程》进行培训学习,切实提高执法人员业务素质。二是依据《工作规程》制定了《延津县自然资源局土地执法查处工作实施细则》(延自然资〔2020〕101号),从办案程序、卷宗整理、案卷归档等方面做出详细规定。三是严格落实印章使用管理制度。2020年4月10日,修改完善《延津县自然资源局印章审批表》,从用印单位、类别、份数及用印经手人、股室负责人、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分别进行审批登记,杜绝类似问题的发生。
9、履行监督责任缺乏担当。
(24)关于“执行考勤制度不严格”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到位,长期坚持。一是局长陈景涛同志就执行考勤制度不严的问题进行了自我批评,要求班子成员带头执行局机关考勤制度,自觉维护工作制度的严肃性。二是由局督查室负责,切实履行监督责任,严格执行局机关考勤制度,对不按规定履行请销假手续,严格按照考勤制度处理到位。三是由局督查室负责监督请销假执行情况,实行一天一汇总,一周一公示,一月一上报,病假、事假考勤结果将按照《延津县自然资源局工作制度》执行。
(25)关于“执行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备案制度打折扣”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到位,长期坚持。一是2020年5月18日,在局中层以上干部工作例会上,由党组成员靳合利同志领学了《关于从严要求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通知》(新国土资〔2014〕196号)精神,通报学习了身边典型案例,教育大家汲取教训,引以为戒。二是由局党组书记、各党支部书记担负起主体责任,履行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监管责任,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纠正处理。对疏于教育监管,造成不良影响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三是由局纪检室、督查室认真落实监督责任,对不如实、不按时报备或隐瞒不报的,视情给予批评教育、组织处理或党纪政务处分。同时加强对重要节点、重点场所的明察暗访,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26)关于“廉政制度形同虚设”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到位,长期坚持。一是结合改革组建后的部门职能,重新修订完善《延津县自然资源局岗位廉政风险防范教育制度规定》(延自然资组〔2020〕10号),严格落实岗位廉政风险定期报告和民主测评制度,由局纪检室监督落实,报请派驻纪检组督导检查落实情况。二是2020年5月19日至21日,由局机关党委、纪检室、督查室高标准严要求开展了廉政风险点排查防控工作,对照新职能、新业务,全面梳理权力清单和权力运行流程,开展自然资源局成立以来第一次廉政风险点大排查大防控工作。三是2020年5月22日,对股(室)所排查的廉政风险点及防控措施开展了第一轮审查,并召开股(室)所负责人会议以会代训,对工作不严不实、风险点不准的一律要求返工。
(四)作风纪律建设抓而不严,“四风”问题时有发生
10、工作作风浮漂。
(27)关于“责任清单照抄照搬”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到位,长期坚持。一是加强党员领导干部关于廉洁自律规范等方面的法规、准则学习培训,结合工作实际,重新修订完善党组主要负责人及其他成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抓好跟踪落实。二是落实工作逐级负责制,在制定领导班子责任清单、主要负责同志责任清单、班子其他成员责任清单中,由相关股室负责人、分管负责人、主要负责人提出合理化修改意见,并分别在党组会议上研究通过,切实符合工作实际,杜绝应付抄袭现象。
(28)关于“党组文件预留空号”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到位,长期坚持。一是2020年4月28日,制定印发了《延津县自然资源局内部发文管理制度》,要求全体干部加强公文知识学习,严格落实责任,做到规范、准确、及时、安全,形成规范的编写格式及处理程序。二是加强文件编号管理。增加办公室人员力量,指定业务素质高、责任心强的工作人员负责文件收发管理工作,严格规范发文从拟稿、审核、签发、存档规程,严格文件编号唯一性、时限性,发挥文件管理的识别、追溯和控制作用。
11、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现象依然存在。
(29)关于“公车不按派车单路线行驶”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到位,长期坚持。一是2020年4月20日,局长陈景涛同志召开局中层以上干部工作会议,通报分析了违规使用公车问题原因,要求班子成员、各股室负责人加强人员管理,杜绝类似问题的发生。二是专题学习《中共中央政治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实施细则》,加强正面宣传引导和监督检查,狠刹违反八项规定精神现象。三是严格落实车辆管理制度,规范公车使用派车审批手续。同时,充分运用省自然资源厅车辆管理平台,全面对行车安全、行驶路线进行监控,确保公车使用符合规定。
12、土地执法不严不紧不硬。
(30)关于“土地执法巡查不严格”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到位,长期坚持。一是2020年4月份起,由执法大队联合4个管理室、各乡镇国土所加大土地动态巡查力度,对辖区内的重点区域、重点道路两侧做到每周巡查不少于2次,其他区域每周不少于1次,对违法占地做到及时发现、及时制止、及时报告、及时处理。二是充分发挥土地执法监管平台作用。依托移动公司200余个基站架设的高清摄像头相关共享数据,结合国土执法遥感影像、行政区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等数据,拓展违法线索收集范围,做好违法案件的查处和报备工作。三是根据政府机构改革工作要求,2019年12月份,违法占地查处职权移交乡镇政府行使,我局将全力做好土地执法业务指导及配合乡镇政府做好执法工作。
(31)关于“行政处罚执行不过硬,重数量轻质量,未形成震慑效应”问题。
整改情况:持续整改,长期坚持。一是做好土地执法业务指导,主动配合乡(镇)政府加大土地违法占地拆除力度。二是加强部门合作,形成强大的执法合力和严厉的高压态势,确保违法占地拆除工作顺利开展。三是违法当事人拒不执行行政处罚的,主动配合乡镇政府做好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工作。截至目前,通过联合执法,因非法采矿涉嫌犯罪追究当事人刑事责任3宗,现已全部移交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抄告乡镇政府依法查处的违法占地案件19宗,有力打击了非法采矿及违法占地行为的发生。
13、财务管理不严格。
(32)关于“费用报销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到位,长期坚持。一是2020年4月17日、5月12日,由财务室负责人孙静同志分2期组织财务人员专题学习财务知识,提高财务人员业务水平。二是针对无清单、无相关文件的支出,要求经手人员对相关支出进行补充完善,对确无法补充的写相关说明作为依据附入账中。三是加强财务管理,严肃财经纪律。严格执行各项开支范围、标准和有关规定,加强对原始票据凭证审核,完善报销手续,杜绝无审批单、无文件、无具体内容、无经手人等单据报销。
(33)关于“列支食品费”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到位,长期坚持。针对巡察组反馈的相关问题,由局财务室对2016年以来的每一笔财务票据进行了严格审核。同时在下步工作中对各项支出开展定期和不定期自查,严格落实财务制度,做好账目核查工作,使财务工作做到精、准、细、严。
(34)关于“会计科目列支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到位,长期坚持。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和财务管理制度,按规定设立科目,按制度审核把关,切实做到收有凭、支有据,审核严格,票据合规,确保财务手续合规合法。
(35)关于“所购商品与发票经营范围不符”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到位,长期坚持。严格落实规范财务管理制度,由财务人员充分利用税务发票监管平台,准确核对所购商品与发票经营范围,对支出手续不完善、不规范票据一律不准入账。
(36)关于“未履行政府采购手续”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到位,长期坚持。2020年4月24日,由孙静同志组织财务人员认真学习《政府采购法》及政府采购的具体政策,在采购过程中,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目录定点单位及采购限额标准,进一步规范了本单位政府采购程序。
(37)关于“应计未计固定资产”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到位,长期坚持。截至2020年5月底,由局财务室完成对2016年以来应计未计固定资产票据核查工作,对3笔应计未计固定资产资金进行入账整改。
三、加大执行力度,持续巩固深化巡察整改成果
(一)依法依规抓业务。组织干部职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同时,切实加强对干部职工法律法规学习和业务知识培训,不断增强干部职工的责任意识、担当意识,提高其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以适应新时期自然资源管理工作的需要。
(二)持之以恒促整改。始终保持“巡察结束、整改持续”的高压态势,坚持问题导向,突出责任落实,持之以恒抓整改,确保县委巡察整改成果在全县自然资源系统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三)坚定不移保长效。牢牢把握巡察整改与自然资源事业发展的结合点,以巡察整改推动思路提升、以巡察整改推动事业发展、以巡察整改推动作风转变,实现巡察整改成果的最大化,切实做到治标又治本,不断推进县委巡察成果在自然资源系统长效化运行。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7623149;邮箱:yjxgtj@163.com。
中共延津县自然资源局党组
2020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