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夯实巡察整改基础,进一步提升巡察整改质效,2月23日-3月1日,长垣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一届市委第十三轮巡察整改方案联审会议。市委巡察办、市委巡察组、市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对12家被巡察单位党组织整改方案分别进行面对面联审,被巡察单位主要负责人参会。
会上,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巡察办主任于丽娟传达了中央、省市委关于巡视巡察工作会议精神和市委书记在书记专题会上对被巡察单位整改工作要求,要求被巡察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把讲政治贯穿到巡察整改落实的各方面和全过程,对所有问题整改都要有路线图、时间表,明确整改时限、整改目标,限期整改到位。
市委巡察办、市委巡察组和市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以问题为导向,围绕整改事项与反馈意见是否一一对应、整改措施是否切实可行、整改责任是否明确到位、整改时限是否切合实际等内容进行集中审核把关,对整改措施逐条“把脉问诊”,提出修改意见,压实巡察整改“第一步”,确保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开好头、起好步、落实处。
被巡察单位参与集体讨论,表示将严格按照起草整改方案五项原则,即“具体问题要处理、共性问题要排查、相关责任要追究、长效机制要建立、典型案例要通报”,并结合会上提出的修改意见建议,进一步研究分析反馈问题,细化整改措施,逐一明确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和整改时限,确保整改工作扎实、有效。
被巡察单位整改方案完善定稿后集中报送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将派出专项督导组,对一届市委第十三轮巡察的12家单位党组织整改情况进行集中督导,就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对账销号”,从严从实压紧整改责任,推动巡察整改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