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市生态环境局纪检监察组:擦亮监督“探头” 守护清新环境
来源:信阳市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4-04-26

从“一开窗就像是‘吃土’,尘土不断飘进家里”到“望得见的绿、看得见的水”,新十一大道羊山铁道桥项目周围环境的变化,是驻市生态环境局纪检监察组持续擦亮派驻监督“探头”,守护申城清新环境的又一成效。

为高标准实现我市“空气质量全域二级达标”,驻市生态环境局纪检监察组充分发挥派驻“探头”优势,坚持“四个导向”,扎实开展监督,助力实现达标任务。

坚持政治导向,压实主体责任。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督促拧紧责任链条,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切实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责任,做到亲自抓、抓具体,层层压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确保全市空气质量二级达标工作上下“一盘棋”。

坚持目标导向,增进民生福祉。督促落实已制定的我市空气质量限期达标行动方案、空气质量改善等工作方案,督促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升级等重点任务落实。目前,推进全市7家水泥、1家钢铁行业超低排放改造,8家砖瓦窑5.4亿块产能完成淘汰,完成4家重点用能单位改造任务,完成2家企业2座工业炉窑清洁能源替代等任务,为高水平创建空气质量二级全域达标城市,更好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对良好生态环境的期盼提供保障。

坚持问题导向,推动联合共治。督促针对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加强研究,找准工作着力点。督促推动减污降碳协同治理,充分发挥控尘、控排、控车三大专班作用,对254个空气质量站点实行“时调度、日研判、周通报”,发现情况,立即进行排查处置,切实推动污染问题及时有效解决。聚焦市长周例会通报问题和督查督办问题,从实从严从快查办,推动责任履行和问题整改。截至目前,累计启动预警管控43次,累计在超标边缘争取到9天优良天。

坚持奖惩导向,推动取得实效。以空气质量状况持续改善为目标,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对履职尽责不到位的,依法依纪追究相关单位和责任人责任,形成强大震慑,倒逼责任落实。目前,已约谈26人,诫免谈话3人;对治理成效显著的,及时总结推广成功经验,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截至2024年3月31日,市中心城区PM2.5累计浓度为62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5.1%,为实现达标任务创造了有利条件。(驻市生态环境局纪检监察组 杨福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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