季孙行父(?—公元前568年),又称季文子,鲁桓公之子季友的孙子。他在鲁国理政长达半个多世纪,先后任鲁国宣、成、襄三公的相。为人谨小慎微,克俭持家,执掌鲁国朝政三十多年,厉行节俭,开一代俭朴风气,鲁国大政方针皆出于季文子之手。
季孙行父治理国政有胆有识,锐意改革。鲁宣公八年(公元前601年),被任命为鲁相。鲁宣公十五年(前594年),在鲁国推行“初税亩”。这一改革不但反映了鲁国初步按田亩征收赋税,而且间接承认了土地的私有权。其后五年,即鲁成公元年(前590年),又在鲁国实行军赋改革,即“作丘甲”。这两项重大改革为鲁国的政治、经济、军事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由于鲁国的内政、外交的成功,因而在列国的征战中处于有利地位。公元前589年,季孙行父借助晋、卫等国的军事力量,在鞍(今山东济南市)之战中大败齐国收回原先被齐国侵夺的“汶阳之田”。
季孙行父不仅有卓越的政治、军事、外交才能,而且还以清廉节俭著称。他虽身居高位,权重倾国,但他的妻子儿女却没有一个人穿着丝绸衣服,他家的马也只喂青草不喂粟米。对此,孟献子的儿子仲孙它不以为然,还劝季文子说,作为一国之相,他这样做国中百官会耻笑他爱财吝啬,与诸侯交往时会影响鲁国的形象和声誉的。季文子认为辅佐国君治理百姓的人,就应该以好的德行荣耀显达为国家增添光彩,而不是以家里人穿绸缎、马吃粟为国家增添光彩。如果老百姓忍饥挨饿,而让家里的人穿绸披缎,让牲口吃粟,那样,哪里还配做国相呢?后来仲孙它改过是非,效仿季文子,穿粗布衣服,马料也只是青草而已,季文子听说后很高兴,夸奖他:“过而能改者,民之上也。”还任命他为上大夫。他崇高的德行和清廉的品质,为时人所称道。在季文子的倡导下,鲁国朝野出现了俭朴的风气,并被后世广为传颂。
鲁襄公五年(前568年),季文子去世。入殓时,鲁襄公亲自来看。由于季文子平日节俭,家中一切用具都只有一份,季氏的管家无奈,只好用他仅有的日常家用器具作为陪葬品。
季文子治理鲁国五十多年,他两袖清风,全心全意为了鲁国公室。《左传》赞日:“相三君矣,而无私积,可不谓忠乎?”(淮阳县纪委监委赫健茹王宜楠)